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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2/2页)
>自从大二那年,白桢出现,对罗尧频繁示好,他的潜意识里就一直想要回避白桢。白桢在学校的演出,除了第一场和罗尧去南礼堂观看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倒是罗尧,因为是学生干部的缘故,经常受邀参加。然而这次,他突然想认认真真的看一场白桢的演唱会,他想好好看看白桢,罗尧喜欢的……白桢。一星期后的演唱会,程澈到的较晚,从专用通道进去后,他坐在了白桢为他安排的位置上。从这里看舞台上的白桢,就和七年前在学校小礼堂看白桢一样清晰,连白桢脸上飞扬的神采都没有漏下分毫。白桢画着精致的舞台妆,勾勒得那漂亮的五官更加立体,聚光灯下,的确有一种天使降临的美感……“桢天使”是粉丝对他的爱称。白桢变了,程澈记得第一次看到白桢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在舞台上腼腆着一张秀气的脸,规规矩矩自弹自唱的Beta男孩,而现在的白桢,敢于挑战各种夸张的时尚元素,舞姿和动作都十分自信张扬。不得不说,白桢的舞台感很强,唱跳俱佳,不然,光靠罗尧砸钱,他是不可能在强手如云的选秀节目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一名的。白桢有实力,白桢不是他同事所说的那样“随便唱唱跳跳就一呼百应”。周围粉丝们的尖叫声随着白桢的歌声、动作,如浪潮般的汹涌起伏,荧光棒幻化出的星海震撼无比,然而,即使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大的场面,白桢也丝毫没有胆怯,他在享受这种排山倒海的爱意,他在享受这种掌控全局的快*感。程澈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上的那个超级偶像,当视线在灯光下花成一片模糊的影子时,他不由自主地拿自己去替换,倘若此刻站在台上的人是自己……他笑了,如果把他放到这样的舞台上,他大概会难受到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甚至连呼吸可能都不自在,当着讲台下的人做科研汇报以及给学生讲课,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他受不了人多的地方,更受不了被万众瞩目,他的确是一个“拿不出手的伴侣”。程澈突然想起近两年前,罗尧从国外归来时,方觉说的话。罗尧刚回来的那段时间,请了一堆好友和生意伙伴,带上程澈一起吃了顿饭。由于面对一桌陌生人的紧张,以及从未吃过这些高档食物,程澈在饭桌上频频出糗,甚至连刀叉都拿不好,引得大家调侃纷纷,罗尧则拿起餐具,耐心地为程澈处理好每一样食物,并得意地说“我家宝贝橙子当然得我来伺候”,以此打消了一些人想要嘲讽的心思。用餐地点是方觉提前订的,选的不是中餐,而是西餐,罗尧自知思虑不周,向程澈道歉,但程澈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没有将无意中听来的方觉那句“拿不出手”放在心上。但此时此刻,他突然明白,没放在心上的人,可能只是他自己而已。这样比来,白桢确实比他耀眼得多,更值得别人去喜爱。程澈突然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句话:在另一个人出现之前,你永远也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即是良人。自己于罗尧,只不过是一个下早了的定论罢了。演唱会结束前夕,白桢在舞台上喘着气,开始了一段独白:“今天,是我第一场演唱会,首先我要感谢我的‘指针’们,是你们对我的支持与爱,让我有幸站在这里,唱歌给你们听。”说完,白桢冲台下深深的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