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1v2)_11邀请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11邀请函 (第2/2页)

按理来说,周辰是商人,林青巍是警察——还主要针对经济犯罪。

    这两人,不能说水火不容吧,但也起码肯定不能是一头的。

    上市集团的总裁,如此大张旗鼓地将请吃饭的邀请函送到警察局里,本就奇怪。

    有同事想上前打听,又被林青巍的冷脸吓回去,只能暗自好奇。

    没想太多,林青巍起身,径直走向警察局局长的办公室。

    现任局长姓张名锋,实际上是副职,是星妙的爸爸陈嵩局长,因公意外殉职后被提拔上来的。

    陈局长离世既意外又突然,组织上至今没有安排,所以正职一直空缺着。

    所以大家习惯性地省去了“副”字,都直接叫张局。

    “报告。”林青巍在门口敲门。

    “进。”

    见是林青巍,张局脸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上周五,那么好的机会,能让林青巍在全市各机关领导面前露脸,他倒好,不珍惜。

    还请假,还关机。

    气不打一处来,张局甚至不想抬头,问,

    “怎么了?”

    “这个。”林青巍把刚收到周辰送过来的邀请函递了过去。

    张局疑惑,眉毛拧在一起,伸手摸来了自己的眼镜戴上。

    “这个周辰…是……那个……”

    “是达亿那边现在的负责人,前几个月刚调来清市。”林青巍面无表情,解释道。

    “他叫你去吃饭?”张局问。

    “是的。”

    “你们之前就认识?”张局抬了下眼镜,镜片闪烁一下,“不然怎么突然点名邀你去吃饭?”

    “是,”林清巍百分之一万确定周辰找他是因为星妙,但又觉得没必要向领导披露这些。

    “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于后就没见过了。”

    “这样,”张局放下手里的东西,反问,“你觉得呢?这个邀请函。”

    林青巍站直,目视前方,道,“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五十六条公安民警不得接受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礼品馈赠。所以我觉得…接受这个邀请,并不合适。”

    “你觉得跟周辰吃饭,会影响到你的工作?”张局反问。

    “不,当然不会。”

    “那不就得了。”张局的目光重新落回到那张邀请函上,拇指在卡面上摩擦,若有所思的样子,道,“要接受考验,才能不怕考验嘛。”

    现在变成林青巍疑惑了。

    “去吧,达亿是清市的纳税大户,周总是市优秀企业家,还是新接手集团,多走动走动没坏处。”

    张局把邀请函递回给林青巍,道,“听懂了吗?这是命令,不准再请假了。”

    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可上级又下了命令。

    林青巍皱眉,却又铿锵——

    “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