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52 (第2/2页)
r>洪氏没想到陈氏这么咄咄逼人,一时间竟愣住了。就在这时,打饭的男人们也回来了。洪氏像是找到了同盟,立刻到公爹和相公面前,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陆老头也有些惊讶,看了眼有些局促的陈氏,啥话也没说,从自己的木盘里拨了些饭菜给陆时夏,转身走了。公爹不给主持公道,洪氏急了,扯了下陆时春的胳膊,“你看爹,还向着二房。”陆时春叹了口气,回了自己屋。等洪氏也坐下,他无奈道,“你让咱爹主持啥公道?是你自己不把宏一带过来。你能怪得了谁?”洪氏僵硬得扯了扯嘴角,是!她确实不想让宏一过来。宏一才十岁啊。正长身体呢,地里的活多重啊,要是把脊梁骨压弯,长不成大高个,以后咋说媳妇啊?洪氏愤愤不平道,“陈氏太不是东西了。她摆明是故意的。她怕我也把宏一带来,所以才故意撒谎骗我们。”这会儿才反应过来。这得多傻。陆时春给她拿了双筷子,安慰她,“算了,这事已经这样了。”洪氏小心翼翼道,“你说我能不能跟咱爹说,回去把宏一带过来?”陆时春无奈了,反问她,“你知道回家的路吗?”洪氏还真不知道,她咬了咬牙,“我可以到县城坐牛车回去,这边离县城很近的。”陆时春扒饭,“咱们刚来,你就要回去,咱爹肯定不同意,而且回去一趟,光路费就得花十二文。回来还得二十四文,里外里三十六文,挣钱那么容易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洪氏气得趴在床上哭起来。陆时春也没安慰她,低头扒饭。相比洪氏,陆时秋可以说是心情正好。干杂耍终究不是成久之道,刚开始一天还能挣四五百文,到后来,一天连一百文都挣不到。当他抽到“金舌头”的金手指,他就在想怎么用这东西挣钱了。年前下了那趟馆子,五个人花了八百四十文。简直就是暴利。也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吃食挣大钱,就像夜市上那个卖糖炒板栗的汉子一样。等家里人都去打短工,陆时秋就去镇上一趟,把爆炒蛤蜊所需的材料全部找齐了。然后在家试着炒。炒完一锅,他才发现,炒菜不是他想得那么容易的。一道菜的味道,不仅只取决于材料本身,放调料的顺序和份量,以及火候的大小也至关重要。一连炒了十来天,家里人一天三顿都是爆炒蛤蜊,吃得家里人的舌头都长出燎泡了,他才终于把方子复制出来。这也得亏这方子本身并不复杂。最关键的一点是去腥和用大火。他甚至还无师自通,改良了方子。比他在顾家饭馆吃的还要好那么一点点。等家里人都满意,陆时秋就琢磨进城卖蛤蜊了。他用自己的积蓄在县城租了一间房子。房主个老太太,还有个寡妇儿媳和五岁大的小孙子。三人相依为命,只能靠收租子生活。陆时秋租的房子是他们家新盖的茅草房。地方不大,勉强够住。1111不明显他为什么要做顾家饭馆的招牌菜,【你就不怕县太爷知道了会拿你开刀?】古代官员的权力还是很高的。顾家饭馆是县太爷家开的,宿主完全是在撸老虎须啊。陆时秋却有自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