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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像一个华丽又冰冷的城堡,大家都趋之若鹜,然而能在这里取得温暖的,只有少数的几种人。 林彻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少了落魄的孔叙和他惺惺相惜,恐怕他真的撑不过来。 这座城市冰冷、排外。 所以他逼着孔叙,要她一直一直卖到现在。 一直卖! 一直一直的卖!!! 最好卖一辈子,永远也不要离开。 陪着他千辛万苦的生存,在两条路上各度九九八十一。 大家都风光好看,林彻需要有一个人,和他依偎着取暖。 但这些孔叙都不知道,她跟林彻吵了一架,打了几仗,说到兴处收拾好行李就准备要走,然,去机场的路上就叫人给拦下来了。 因为走之前林彻指着她说:“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叫人打断你的腿。” “你别不信,我会要你永远永远都后悔。” 那个时候,孔叙没信。 林彻从一穷二白到今天的金尊玉贵靠的不是嘴皮子,他是有一些好手段的,手底下也跟了不少人。 那天夜里他叫人把孔叙打到半死,这方法粗暴、简单、省时、有效。 他没骗人。 孔叙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孔叙这条贱命到这个时候格外作践人,她恢复的很快。 然后,然后林彻亲手敲响了罗霄家的大门。 他说好久不见了,我手底下有一个不错的小女孩。 罗霄抬头看,只见林彻他明媚的笑起来。 那个时候他像疯子一样,用尽全力阻止着孔叙走出黑暗。 这世道艰难,他也想有个人和他一样疲惫无奈,狼狈不堪。 孔叙的出现的时间,妙,妙不可言。 遇见罗霄算得上是孔叙人生中为数不多的一大劫难,很少有什么人和事能让孔叙痛苦了,她对这个世界根本不抱任何期待,早就已经破罐子破摔。 一条贱命,配不上烟火与惊喜,浪漫和玫瑰,配不上走在老老实实的男人,配不上十八岁弹吉他的男孩。 她这样的女人,配不上guntang的一颗心,赤诚的一份爱。 所以没人对她好,她向来不抱怨。 她这样的女人,这样的存在,被人作践几下算得上是应该。 不作践她,难道去作践街上清清白白的女孩? 然后她这样的人,得到完完整整的一份爱。 白日做梦也没有这样离谱的,孔叙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配获得什么,不配获得什么。 但罗霄这个人…只是想一想就让人胆寒。 孔叙不喜欢他,也不喜欢他带来的痛苦伤害。 他的出现,是生命中始料未及的一个意外。 是大麻烦。 她一直住在林彻这里,白天林彻出去上班,回来的早他们两个就zuoai,孔叙用嘴巴,为他弄射了一次又一次,回来的晚了就吃一口东西,然后林彻搂着孔叙美美睡上一觉。 顾云双每天晚上都打电话过来,准时的掐着林彻下班的时间。 孔叙放下薯片好奇的凑上去听,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