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_第九十四章:绞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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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绞刑 (第3/3页)

擂台不死不休,生者岂能无咎’自然在理,但事有例外、变故。民妇听过一个案子,主人虐待家奴,某日主仆到郊外踏青,主人吃了家奴备下的饭菜中毒身亡,家奴则不见踪影。人人都道是家奴报复,毒杀主人逃走。事实上家奴忘了带筷子,主人扭断夹竹桃枝代替,因此吃下树枝汁液。这同时,家奴逃走,阴错阳差教人误会谋害主人。”

    府尹沉默少时,问道:“你一个妇道人家,怎地知道这等案子?”

    原婉然答道:“民妇认识一绣坊客人,他见多识广,提过此事。”

    那天赵玦在车上给她讲了些府尹生平,包括这椿冤案,乃是府尹担任某地县丞时所昭雪,不过功劳教县令抢去,无几人晓得他是真正功臣。。

    这时原婉然情急生智记起,希冀以它说动府尹,赵野与伍乞儿打黑擂台,如同那椿旧案,表面呈现的并非便是事实。

    她又记得府尹嫌弃讼师狡诈,方才自己磕头诱使他动问,他也不以为然,想是讨厌人玩弄心术。因此上,她不敢直指是府尹判案,怕显得存心讨好,要弄巧成拙,便仅当作一件案子讲。

    府尹打量原婉然,疑心她刻意提起旧案投己所好,却见她满脸只有焦急,并无一丝狡黠投机,又以为当年抢功内情鲜为人知,何况一个民妇,想来只是因缘凑巧提起。

    想到自己在偏乡经手的案子居然传扬到京城,府尹心下不觉稍微宽和。

    “原氏,此案不同彼案。家奴杀主一案中,官府在主人陈尸当地找到夹竹桃枝,沾了饭粒菜屑,证明家奴无辜,你丈夫并无任何人事物可引证无罪。”

    “这案子尚有证人,只是还未找到下落,请大人宽限几日容民妇寻人,再下判决。”

    “胡闹,审案判决何等重大,岂容你说延便延?本朝律法宽严并济,你不服判决,申辩以后数月可重审。”

    原婉然老早由林讼师那里习得审理程序,却不能安心。

    “大人,案子重审要等上数月,现如今牢里疫病流行,万一这数月间……”她思及后果,打个哆嗦再说不下去,抑住泪水伏倒在地,“届时证明清白有何用?”

    末了府尹让原婉然立下保状,在约定期限内,若找不着有力人证,须以银钱赎罪替代刑罚,因数目庞大,另需保人,田婀娜二话不说,替她担保。

    退堂后,伍大娘匆匆离去,田婀娜朝衙门外两个状似普通的汉子打眼色,那两汉子尾随伍大娘而去。

    ?φ(-ω-`_)      ?φ(-ω-`_)      作者留言分隔线      ?φ(-ω-`_)      ?φ(-ω-`_)

    Ⅰ这章有点虐,但苦头就要尽了。来得及的话,明天会有一次短更,来不及就后天

    Ⅱ蔓草背景架空,但还是说一声,古代审案遇上复杂重大案子,可能过堂审查多次才判决。此外,被告若不服判决,可以申辩重审,不过未必有利。

    文中提到以银钱赎罪,古代确有其事,但在蔓草只是移花接木用在宽限判决日期这个情节

    Ⅲ如果哪里逻辑不通情节突兀,请小天使们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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