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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书前他已在大润发杀了十三年的鱼[快穿] 第150节 (第3/3页)

眶填得满满的,一丝眼白都没有留下,虹膜是跟左眼迥异的橙黄色,细细缩成了一条线的瞳孔边缘是清晰可见的斑纹。那根本就是一颗属于爬行动物的眼球。随着男人撤开手,那只眼球也在灵活地四处张望,可每一个被那颗眼球注视到的人,都情不自禁地绷紧了神经,神色中也多了许多紧张的意味。

    如此异样的眼珠几乎完全掩盖住了男人俊美清润的五官。

    *

    “没,没事就好。”

    虽然在场所有人都可以感觉到,此时男人的模样根本就不正常,但没有人敢多问什么。

    毕竟此刻坐在篝火旁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整个华夏区最强大也最疯狂的异能者……

    方静檀。

    *

    很难说方静檀如此有名究竟是因为近乎全能的异能,还是他那怪诞疯狂的个性。

    他最出名的那场战斗,是以一人之力直接剿灭了一群由数千丧尸组成的丧尸潮——当然,若是训练有素,一些大型幸存者基地完成这样的战斗。

    可当时的方静檀,却只是一个十五岁的拾荒者。

    而且,当其他人找到方静檀的时候,他正在慢条斯理地将丧尸一个一个用肠子吊起来。

    在文明时代曾经被认为是地标建筑的废墟在那一刻看上去无限接近于地狱。

    而现在篝火旁的这群人,原本从未想过与方静檀这样的“大人物”扯上关系,他们只是一支在不同基地中转手倒卖各种物资的商队。

    在这个时代,他们可能是整个大陆上唯一会外出会远行的人。

    能干这一行的,绝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有些本事,但这份特殊职业的特殊属性,注定了每一次行程都有可能是生命中的最后一次。

    在丧尸横行的荒野中,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可能是各种忽如其来的气象灾害,可能是成群结队的劫掠者,又或者是乌央乌央遍布视野所及每一寸土地的丧尸潮。

    还有可能……是方静檀。

    就在几天前,商队错愕地在荒野中遇到了这名突如其来的“客人”,认出对方身份后商队所有人都吓得半死,却没想到臭名昭著的疯子却温和地笑着,对他们说,自己愿意以保镖的身份加入队伍。

    【“我需要你们将我送到峦山基地,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吧……唔,我一直是个路痴,若是靠自己的话可能很难找到地方吧。”】

    【“当然,作为代价我也帮你们清理掉路上那群生物垃圾,怎么样,这买卖很合算吧?”】

    *

    合算……合算个屁啊?

    任何听说过方静檀为人处世的人在看到他时都恨不得扛着防爆车跑,但既然这魔王此时都已经老神在在蹲在自己家车队里了,首领就算心中再忌惮再恐慌,也不得不接受方静檀的提议。

    而首领当时也没有想到,本来就疯疯癫癫的方静檀在跟着车队走了那么几天后,忽然有一天骤然惊醒后,整个人的行为举止,就变得更加古怪了。

    明明亲自跟首领谈判(或者说威胁)让他们带自己去峦山基地的人就是方静檀本人,可一夜过去之后男人却像是失忆了一样,问了首领许多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更是一遍一遍神色癫狂的不断确认时间和日期。

    ……好吧,这样说来,好端端坐在篝火旁休息忽然间眼睛喷血,似乎已经能算是方静檀身上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事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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