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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64节 (第2/3页)
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从被告人使用的暴力、威胁手段的强度看,被告人共作案八次,其中有3次采用持匕首威逼的方式作案,其余几次均未持匕首,而采用威胁、恐吓,或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作案,均没有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的后果,可以认定为轻微暴力。 从抢劫的数额来看,二被告人作案八次累计抢了不到二百元,数额较小,可以认定为强抢少量财物。所以对被告人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其次,从主观方面分析,二被告人具有寻衅动机,从作案时间、地点看,被告人8次作案中有3次发生在白天。而且多次选择在同一地点作案。 再次,从作案对象看,本案被害人均为不满破瓜之年的男子,平时路线比较固定,被害人不满破瓜之年的身份意味着其不可能携带数额较大的财物,也不可能抢劫到大额现金。 最后,再加上被告人生活环境的问题,以及被告人为了发泄抢夺钱财的目的,均反映出被告人并非以非法占有财物为唯一目的,而具有以强凌弱、寻求精神刺激、逞强耍横的寻衅动机。 本案中,被告人向不满豆蔻之年的男子强拿硬要财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x园周边的社会秩序,属于‘情节严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应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杜庸说道。 李明博与杜庸离开办公室后,回到了工位。 李明博没想到团队里不仅方轶专业能力很强,杜庸的专业能力也一点不差,看来他们成名不是偶然,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果然强将手下无弱兵。 …… 次日一早,杜庸和程都去了看守所,会见陆烨。 陆烨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皮肤白净,有些小帅,长得不像其父,也不像其母,属于巧长,脸上的青涩尚未全部退去。 此时的陆烨精神有些萎靡,顶着黑眼圈,双眼无神。 在杜庸的追问下,陆烨颤抖着嘴唇,断断续续的说出了案发经过,大体上与他父母说的差不多,但是更细一些。 “她叫什么名字,我说的是大名?”杜庸问道。 “严夏夏,她叫严夏夏。”陆烨抬起脑袋说完后,又低下了头。 “你仔细回忆下,……一共多少次?”杜庸不紧不慢的问道。 “肆次……”被关进看守所后,陆烨不断的回忆过去,整个事发经过早就烂熟于胸,所以当杜庸问起时,他不假思索便说了出来。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她是豆蔻之年的?”杜庸接着问道。 “元旦的时候,我约她去看电影,我们在等着看电影时,不知道怎么就聊起这个话题了,然后我就知道了她的真实情况。她还给我看了很多以前的照片,当时我没太当回事。”陆烨回想道。 “也就是从那时起,你知道了真实情况?”杜庸看向他。 陆烨点头道:“嗯,她之前没跟我提过,我也没往那方面想。真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我都这样了没必要骗您。” 他显得有些激动,眼神中隐隐的有了泪花。 杜庸眼神中充满了疑惑,显然对他的话不太相信。 第1016章 还是按规矩来吧 “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陆烨看着杜庸的眼睛:“我太上头了,所以……之前我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一边重复着刚才的话,一边抓着头发,语气中带着悔意。 “你知道真实情况后,发生了什么?你明白我的意思。换句话说,你知道真实情况是在什么时候,是在整个事发经过的那个阶段?”杜庸追问道。 “最后一次之前。没错,我们元旦看完电影后,没多久我就被关进来了。我记得不会错。”陆烨挠了挠头回道。 “这么说在前三次你是不知道她的实际情况的,最后一次之前,你才知道的真实情况,对吗?”杜庸问道。 “是,就是这样。”陆烨点头道。 “你在跟她通过微信和qq交流了那么久,难道没怀疑过她的真实情况吗?”杜庸想了想问道。 “没有,我以前谈过好几个女朋友,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所以就没多想。 我认识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