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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74节 (第1/3页)
在等待了一个多月后,梁云聪的案子终于开庭了。在开庭当日,法院大门外聚集了不少媒体记者。 当方轶和宇文东走进法院大门时,大门外的人群中不断的传出骂声。方轶一脸的淡然,宇文东护在左右,生怕出现扔臭鸡蛋之类的情况,还好周围的人比较克制,只是过过嘴瘾。 走完前面的程序后,庭审正式开始。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说道。 “……被告人梁云聪和被害人褚玲系同村村民。案发当日中午,梁云聪在村外的公路上遇见褚玲,遂产生强jianian之念。 梁云聪将褚玲拽至公路下方的农田中,强行与褚玲发生了x关系。褚玲扬言要告发梁云聪,梁云聪持随身携带的镰刀朝褚玲的颈部猛割一刀,并用镰刀背部砸击其裆部数下,导致被害人褚玲颈部甲状腺上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后,梁云聪从褚玲身上搜出现金人民币八十余元后逃离现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从被告人家中提取的作案工具镰刀的照片; 2、多名证人证实发现被害人尸体的情况; 3、证人赵勇证实被告人平时喜欢调戏妇女的证言; 4、尸体鉴定意见; 5、现场勘验记录; 6、被告人的供述。 ……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云聪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jianian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完毕。”检察员是一位中年男人,一脸的严肃,眼神很犀利。 “被告人梁云聪,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看向被告席上的梁云聪。 “听清了!我有异议,我对公诉人的指控不认可。我没有杀褚玲,虽然我在村里的名声不好,但我真没杀人,更没有强迫褚玲。 褚玲的死跟我没关系。我供述的内容都是自己瞎编的,不是事实。”梁云聪的话一出口,宇文东吃了一惊,他转头看向方轶,只见后者只是轻轻的皱了皱眉,随后嘴角微翘,依旧稳坐钓鱼台。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听了梁云聪的发言后,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被告人梁云聪,案发之时,你在哪?”检察员语气不善,显然对刚才梁云聪的发言很不满意。 “当时我去邻村,找赵有德喝酒去了。”梁云聪说道。 “你几点到的赵有德家,有没有人看到你去找他?”检察员问道。 “我去的时候是中午,村里人都在睡午觉,大街上没人。我见赵有德家锁着门,就回去了。没有人看到我去找他。”梁云聪看向检察员。 “赵有德是否知道你去找他?去之前你联系过他吗?”检察员的眼神如锥子一般盯着梁云聪。 “他不知道,去之前我没给他打电话,我们经常一起喝酒打牌,我经常去他家串门,都是老熟人,所以根本不用打电话联系。”梁云聪回道。 “在案发当日,你是否见过被害人褚玲?”检察员接着问道。 “没见过。”梁云聪摇头道。 “被告人供述上的签字和指印是你的吗?”检察员又问道。 “是我的,我不签字不能睡觉,签字和按手印都不是我的本意。”梁云聪解释道。 “针对刚才你所说的内容,你是否有证据佐证?”检察员问道。 “没有。”梁云聪摇头。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看向审判席。 “被告人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