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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带着倒刺的舌头捅逼,她的逼水可以开化野兽(h) (第2/2页)
/br> 可能是基因突变或者这本小说作者的恶趣味设定,慕卿在末世来临之后觉醒的是光系异能,本应是个极为罕见的大杀器异能,事实上除了让她变得更美和炉顶体质外,她的攻击能力极为有限,哪怕她相比于其他人,早已经进阶到了极高的等级。 哦不,还可以获得丧尸对她的免疫,只要她不发动攻击,那些丧尸基本就会无视她。毕竟她的体液就是消除丧尸脑子里晶核的污垢的,他们又怎么会对吃了她感兴趣呢。 也应该感谢这个鸡肋的异能,她才敢一个人在这荒无人烟,周边全是被丧尸占据了的城镇的地方生活。 在别人看来这可能是极端的危险绝境,慕卿却生活得如鱼得水,对她来说,这是极好的逃避那群男人和剧情线的地方。 她已经认命了,虽然觉醒了自我意识,但却依旧对身边珍贵的人和事物,无力回天。她此前曾为明白这个道理,撞得头破血流。 所以接下来,她只打算远离那群男人和他们放在心尖上爱的那个女人,远离剧情线,保住自己的命,安安静静地活着。 尤其是在末世这种大家都痛苦挣扎地活着,性命尤为珍贵难得的背景下,享受每一天得来不易的时光和食物。 她要活到长命百岁,用剩下的漫长幽静时光,来慢慢磨平心里的伤痕和不甘心,和自己达成和解。 只是没想到,她的yin水同样对动物的进化有影响,还以为自己就是个男人泄欲的工具和他们爱情的垫脚石呢。 明明心已经被伤透了,早就该认清楚这个事实了。 但每一次想到,心脏深处还是会传来一阵绞痛,慕卿忍不住自嘲。 这条狼狗是慕卿在出逃的路上捡到的,遇到它的时候,它瘦弱的不像样子,干枯带着血迹和烧焦痕迹的皮毛下全是交错的伤痕和血肿,只有凹陷的眼窝里那双恶狠狠的眼睛,在光的反射下泛着漆黑和油亮。 慕卿路过它的时候,只是看了一眼,便径直略过了。 并没有打算理会它,毕竟在这个罪恶的末世,世界上活得比它还糟糕痛苦的人都不计其数。 她自己都自顾不暇,根本没有心思去再养一只狗来背叛自己。 ———————— 作者的话:你们是想看兽交呢,还是化人后再zuoai? 小狼狗换地图之后就会下线,在剧情的后面才会变成人。 求猪猪和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