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猞猁和兔 (第3/5页)
br> 而且,小兔野外生存第一天,总得让她安心睡一觉,反正后面有的是好戏,他心里漫不经心地添一句。 夜色已深,营地彻底陷入寂静,两个女人都不见了,该是回帐篷睡觉去了。 君舍想象着里面的景象。 小兔缩在睡袋里,乌发散出来,紧紧抱着从不离身的医疗包,那里说不定还藏着把勃朗宁。明明眼皮已经阖紧,耳朵却还机警地竖着,随时准备惊醒。 思及此处,他饶有兴味地晃了晃酒杯。 “小兔啊小兔….”你可知道,你身边那条猞猁,远比我这只狐狸更危险,而更危险的是,你根本不知道谁是猞猁。 此时此刻,整座营地已陷入沉睡,唯有篝火还在跳动,大概是为了防野兽,虽然这片森林里最危险的“野兽”其实是两脚兽。 值夜的是约翰,手始终按在枪套上——杜宾犬,忠诚,凶猛,只听主人命令,主人的命令是保护兔子,所以兔子走到哪,杜宾犬就跟到哪。 君舍的嘴角动了动。 现在,猞猁、兔子、杜宾,都在同一辆车上,而狐狸不紧不慢在后面跟着,真是一出荒诞剧,应该找个编剧把它写下来。 这念头落下,他忍不住打了哈欠,该休息了,再精彩的戏剧也需要中场休息。 ————— 殊不知,几百米之外的有个女人没有真回帐篷,密林深处,伊尔莎靠着树干缓缓坐下来。 一安静下来,记忆便开始倒带,那个东方女孩的面容,在黑暗中一点点清晰起来。 党卫军上校的未婚妻,会多国语言,一口柏林腔以假乱真,聊天时如果不看脸,没人听得出她是外国人。 一个中国女人,却和德国最精锐部队的指挥官纠缠在一起,谈起了生死不分的恋爱,真是讽刺。 她摸出烟,用干草和烟草梗卷的,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强行提神。烟雾缭绕间,思绪不由自主飘向很远。 在战时欧洲,那样的女人,意味着她可以是任何人,盟军的间谍,盖世太保的眼线,或者…只是她自己。可一个“只是自己”的女人,为什么偏偏总会出现在关键的战争节点? 从巴黎,到阿姆斯特丹,如今是去阿纳姆的路上。 更讽刺的是,那东方女孩在巴黎期间,恰好死了两个人。 伊尔莎在图书馆翻过报纸,今年年初,日本中将在酒店里被割喉,死状凄惨,数月后,中国伪政府部长在塞纳河中枪身亡。 都死得很干净,干净到盖世太保都没真查出什么。 女人轻轻闭上眼,篝火旁的画面在眼前一帧帧地晃过去。 那女孩啃面包的样子,捧着搪瓷杯的样子,说话时微微蹙眉的样子,还有她接过枪时,那一瞬间的……警惕。 像兔子竖起耳朵,听见远处的脚步声,不确定是同类还是捕食者,身体没动,但耳朵竖起来了。 她在警惕我,伊尔莎的嘴角勾起一个极淡的弧度。 一个为爱奔赴前线的娇弱女人,会对一路关心她的护士长抱有戒备吗? 除非...除非她早已习惯被试探,早已明白最致命的危险往往裹着糖衣。那她会是谁呢? 盟军的人?这念头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从她在阿姆斯特丹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起,就隐隐生出一种镜中倒影般的熟悉感。 那是一种长久在刀尖上跳舞之人才有的直觉,无需说话,只要浅浅对视一眼,就能感觉得到,她有秘密。 如果她是盟军的人,她是谁的人?军情六处的档案上没有这号人物,那么是美国人的?还是……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