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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1/1页)
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蒙蒙细雨浥轻尘”尘埃遇水,该落地了吧☆、陆九岚(番外)“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我的父母是因为这首诗给我取的名字。他们希望我有凌云志,希望我成为优秀的人。我幸不辱命,成为了大人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不绝的赞美声使我目空一切。同龄人在我眼里,幼稚愚昧,可笑至极。我热衷于参加辩论赛,我享受对手被我言语攻击说不出话的样子。在这种口舌之战中,我独孤求败。直到,遇见了李笑。她是个开朗的女生。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大一时,我参加了辩论赛。最后的决赛,我准备很充足,胜券在握。观众的掌声逐渐吹响了我方胜利的号角,反方被辩驳得哑口无言。我洋洋得意,按部就班做着收尾,却不小心漏了语言上的破绽。她紧咬住这个破绽,步步紧逼,一时之间,逆境翻盘,竟然打败了我方。这件事令我羞愧,我不禁对她高看几眼,然后我知道了她有着和我相似的经历。她的才华不输我。我对她惺惺相惜,她却不太喜欢我。那天,我没忍住问她原因。她说只要我去学校的天鹅湖游一圈,她就告诉我。开什么玩笑!她摆明在戏弄我。我气了一晚上,第二天继续在她身边晃来晃去。她开始穿奇装异服来恶心我。我愈战愈勇,没中她的圈套。后来,这段我想拥有的友情慢慢变质了,我已经理不清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了。当我开始直面自己时,我成为了自己都不认识的人。我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人,我做了普天下所有痴情人做过的事。匆匆四年,带走了目空一切的我,也带走了绝情的她。毕业后,很长时间我没法放空自己。夜越深思念越浓郁。想她。找遍她留在网上所有的蛛丝马迹。她没有男朋友,还好;她有了男朋友,我不好,很不好。整宿整宿睡不着。她走那天点的,我听到迷幻,导致现在听到汽车引擎声,都以为自己的手机响了。我听着这首歌去了中国最北端的漠河。那里有白雪、冰河、雪橇、边境,唯独没有她。那里寒冬彻骨,泼水成冰,却有奇异瑰丽的北极光。那里适合流浪。流浪孤独。白茫茫的天地,仿佛就我一人,孑孓而行,生无可恋。纪飞尘来看我,让我去上海找她。我笑而不语。余蒙带着沈拓来了,他们没提李笑。我却反复想起过往的种种。“李笑要订婚了,约离得近的同学去聚餐,你要不要来?”室友发来的短信,令我心如死灰。我病了,足不出户,不分昼夜的昏睡。“开门!”听到这中气十足的声音,我就知道那个爱折腾的家伙来了。“你来干嘛?”我打开门,仗着生病,毫不掩饰对沈拓的憎恶。“快穿好衣服!我们马上出发!”他在屋里上蹿下跳,全然不顾我的哀嚎,我被他推进了的士。这家伙不会要挟持我到上海吧?“我给你说,见了她,你什么都不要说,冲上去就是一顿乱啃就好了。”他津津有味说着驯女之道,我却在思考临阵脱逃之法。到了机场,车停了。我正想着沈拓下车后,再让司机原路返回。一抬头,就看到了李笑。她在冲这边挥手。沈拓迎上去和她攀谈,随后又跑过来叫我。我下了车,背过身,语气不善问他:“你把她叫来干什么?”“不是我叫过来的,是你。”“我?”“我说你想她了,然后她就来了。”我还在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李笑来到了身边。“陆九岚,如果你跟我去上海,我就考虑换个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