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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第1/2页)
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也是我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我在信里告诉了他关于加拿大的一切,这里的人们每天过着怎样的生活,这里空气跟上海不同,很多时候都比上海要冷,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他们有的是流浪歌手,有的是老艺术家,但我没有告诉他,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差点死了。那是我来这里第七天发生的事,那天,我刚布置好了自己的新家,打算出去买点东西,回来的时候,却忘记了回家的路,在街上转了几圈,还是没有记起来时的路,偏偏在这时候,我又开始胃痛了起来,汗水大颗大颗的掉下来,像泪水。我就这样倚着街边的墙壁蹲了下去,腹部传来的疼痛丝毫没有降低,一阵一阵的疼痛最终让我晕厥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了陌生的地方,一家酒吧的休息室里,我当时吓傻了,要知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一次也没有。正当我站起来打算要走的时候,从外面吵闹的厅里走进来一个人,他头发长长的顺着头顶塌下来,个子很高,看上去有点痞气的感觉,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中国人,或者说亚洲人。人特有的警觉性让我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害怕,没有继续走近,只是站在原地说,“醒了?我看你晕倒在街上,天又快黑了,所以把你带了回来”“谢谢”,我站在原地,声音很低。“中国的吧?”,他问我。我点头。“一个人?”我继续点头。“怪不得,身体不好吧?加拿大这个地方天气冷得早,可比不得中国,身体不好出门的时候多穿点”那一刻,我突然很感动,异国他乡,听到这样的话,是很催泪的。后来是他送我回来的,他这人很热心,还主动为我分析了这边的路况,当他问我为什么会一个人来加拿大的时候,我愣住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喜欢吗?很久以后,我才沉沉的说,“距离”我总是习惯了将我们之间的故事归于距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过去就像一张网,网住了我的所有,我爱的人,现在怎么样,我都不知道,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即使我强迫自己忘记,强迫自己不去想起,可我终究还是没法忘记,或者说,忘得根本不彻底。他听到我的话后,显然也愣了一下,他兴许是不知道我会这样回答,但是他走过那么多地方,大概也猜到了是一些感情上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在地上画了两条平行线,画完了他抬起头来问我,“你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远吗?”我看着地上的两条平行线,他们从同一个地方出发,然后伸向相同的远方,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只有一个手指的长度,但是却永远也不会有交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沉默不语。他笑了,“不好回答吧?其实,距离是相对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