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误我终身_分卷阅读1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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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4 (第1/2页)

    ,而这种美丽的羽毛只属于雄鸟,雌鸟的羽毛不但没有那种光泽甚至连颜色都只是暗淡的灰色。但是到了春天,为了讨得雌鸟的欢心,雄鸟需要彼此竞争,更是要在雌鸟面前大现殷勤,抖动尾羽展开翅膀,充分的展现自己羽毛的美丽,为了争夺雌鸟的青睐,这种素来温顺的鸟儿甚至还会大打出手,直啄到对方羽毛乱飞,落败而逃。

在草原里面群居的白耳豹,和另一个时空的狮子一样,都是一只雄性和几只雌性一起生活抚育后代,年轻的豹子或者狮子只有打败了老豹子或狮子,才能获得交配的权力。但是那些雌狮子并不是被动的胜利品,相反,她们才是主动的选择者,如果不满意新来的年轻雄狮,母狮们会合力将它赶走。

大自然就是如此的奇妙,它给予了人类中的男性更多的力量和更为发达的肌rou,

力量稍弱的女人却因为负责生育而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力。

而一个年级稍小的女孩碰了碰白茅的手臂:“你说这次谁会赢?”

旁边的几个青年男女也都没睡,他们兴致勃勃的也加入了讨论的大军之中。

“大河部落的那个最高的,力气很大,我试过,一只手能拎起一个人来。”

“光力气大有什么用?你们看没看到蓝纹部落那个羽毛最多的小子,机灵的很,跑起来就像是一阵风。”

“欸欸,你们没看到那个山岩部落的少年吗?他力气不是最大,跑的也不是最快,但是他可以用石矛将半空中的苍蝇打下来。”

“你们说的这些都没有用,打猎最重要的还是运气。”

站在一边的虎牙立刻就表示了反对:“什么叫做运气啊?明明是勇敢!就算你遇不见猎物,你遇到了猛兽,将猛兽打倒,你获得的荣光是胜过带回猎物的。”

他当然有资格这样说,在他参加大河集会狩猎的那一次,他在这样的狩猎之中没有带回任何的猎物,但是他带回来了一只带着血痕的长牙虎的牙齿,于是名声立刻传遍了周围部落,直到今天,不少孩子还听过“杀虎勇士”的故事。

“就是运气。”但是小女孩坚持自己的看法:“看看水鹿,他不就是因为运气才打到那一头猎物的吗?”

水鹿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不同于虎牙剑走偏锋的勇敢,水鹿是实打实的打回了一头成年的水鹿,所以来到石洞部落后格外的受尊敬。

水鹿个头极大,壮实的如同小牛犊,而且头上的角大而尖锐,在它们发情的时候,两只公鹿会用头上的大角进行搏斗,胜者才拥有资格和母鹿交配,而如果被这样的鹿角用力一顶,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被顶出去好几米远,再用鹿角一踏,能当场出人命。

所以这种危险的素食动物,历来都需要整个部落的男人一起狩猎。

而当水鹿拖拉拽着那个体重不输于自己的猎物走出树林的时候,轰动了整个大河集会。

“能带回猎物的男人受人尊敬,但是最勇敢的男人才会成为部落的首领。”虎牙可不认为自己会输:“水鹿打猎很好,可是在小河部落里,能够作为部落首领的,还是最勇敢的豹爪。”

豹爪,听名字就知道了,他也是在这样的大河集会狩猎上,遇到了一只黄豹,在一番激斗之后,他成功的留下了豹子的爪子,并以此为名。

虎牙的说法并没有错,水鹿和豹爪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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