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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也是基于对陆老爷的了解。“我想,爸爸是不会同意的。听二姨娘的说法,三姐夫是不肯与上峰同流合污才丢了工作。这样气节,爸是最欣赏的。不仅不会退婚,说不定还要再给三姐加些嫁妆,来补贴他们生活。”陆明夷的原意是不想让陆太太去碰这个钉子,可谁知陆太太误会了,只当是女儿因为三姐的嫁妆丰厚而吃醋,立即安慰道:“阿囡,你跟三丫头不一样,你可是陆家正经的嫡女。除了你爸爸那份,妈的嫁妆也给你留了一大半。到时候都给你陪到莫家去,必然让你风风光光的。”莫家?不期然地听到了这个词儿,让陆明夷几乎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寒战。就这两个字,赛过十个炸雷在耳边打响,直把她炸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重生了一回,她怎么会忘了这么个人呢?莫家桢,她现在的未婚夫,上辈子的丈夫,那条亲手把她送进地狱的毒蛇……陆明夷咬牙切齿地想着。第10章前世冤家如果叫陆明夷举出前世最痛恨的三个人,莫家桢铁定是榜上有名,并且名列前茅。这世上有要钱的,有要人的;有图权的,有图名的。偏他打的是财色兼收,名利兼得的如意算盘,实在是无耻之尤。认真算起来,明夷与这个败类的缘分还要追溯到父母那一辈。他父亲倒是个很受人尊敬的商人,白手创建了家和百货。为人刚正又乐善好施,与陆老爷是很好的朋友。后来这位莫大先生英年早逝,留下孤儿寡母,陆老爷自然更要照拂几分。给家和的利息一律按最优惠计算,贷款到期也并不催促。一边顾念生前的情谊,一边想着抱大腿,两家的想法虽不同,但行动上却是不谋而合,因此走动得反比莫先生在世时更加密切。莫家桢这个人虽然不堪,但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有一副好皮囊,又会装样,外人见了总以为是个往大路上走的青年。陆老爷和陆太太也被他蒙在鼓里,视他为子侄。那时候陆太太总想着替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将上海的名门挑拣了个遍。不是嫌人家环境复杂,就是孩子不够争气。不知怎的,姓莫的也知晓了此事,便有事没事就来家中献殷勤。他年轻风趣又会说话,陆太太欢喜之余不由认真考虑起这个世侄来。想这家和百货虽有衰落趋势,仍称得上殷实人家,莫家人口又简单,几番考虑后最终替幼女定下了这门婚事。这个女婿果然没有辜负岳母的期望,陆家败落时其他亲戚都避之唯恐不急,唯有他提着礼物登门,要求在丈人的百日祭内完婚。陆明夷都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莫非真是痰迷了心,脂迷了窍,竟能把他当作好人。也不思量一下,连岳父孝期都等不了的家伙,能是什么好货色!但不管怎么说,这次求婚让陆太太很欣慰。在经历了丧夫丧子之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幼女成家。已经卧病在床的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替独生爱女办完了婚事,并把陆家所剩无几的家底都陪送了过去。单从这点而言,陆明夷的婚事在三姐妹中要算办得最顺利的。丈夫没死没瞎,相貌堂堂,还温柔多金,听起来很完美是不是?是个P!那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陆明夷每回觉得自己修行的差不多了,只要一翻出莫家这档事仍能把她恨得牙根发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