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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蒲察得偿所愿(立规矩) (第1/2页)
燕县,位于武陵国西北,与异族接壤,此处民风彪悍,与其他地方不同。《训诫令》一出,引得民众极为不满,年轻男子皆愁眉苦脸。 此地有一女子名叫阿杏,生得较其他女子略高些,有些力气,家务农活一把抓,本应在近日与未婚夫完婚,但这《训诫令》一出,婆家怕阿杏仗着训诫令给自家宝贝儿子苦头吃,就扬言要退婚。 这婚姻一事,女子本就吃亏,阿杏被退婚不说,未婚夫家又为了维护自家名声,到处说阿杏是母夜叉,凶悍无比…… “阿杏姐,你不要伤心,我去打那个负心汉一顿,给你出气!”蒲察自小喜欢阿杏,两人一同长大,阿杏总把他当弟弟看。 “你不许胡闹!我没什么可伤心的。快回去吧,你爹会担心的。” 蒲察一咬牙,“阿杏姐,我喜欢你,让我娶你好不好!”她订婚后,自己夜不能寐,一番心事无人诉说,现在她退了婚,不再是谁的未婚妻,这是上天给他的机会! 阿杏惊讶地瞪大眼睛。十几年前阿实叔捡到一个异族少年,当成自己孩子养,这少年便是蒲察。他小了自己三岁之多,她一直觉得蒲察是弟弟,但此刻,高眉挺鼻,身板结实高大,怎么看也是个大小伙子了,他又说出娶她的话…… “你可想好了,别看你现在长这么高,你要犯了错,我还会像小时候一样打你屁股!”阿杏当他安慰自己,故意说道。 蒲察心里一热,自己小时调皮,阿杏生气了就会打他屁股,他比阿杏高,比她有力气,但就是服服帖帖的任她管教。后来大了些,少女阿杏打他屁股的画面总在他的梦中出现,醒来不可避免的要去换裤子。 人高马大的异族青年,伏在阿杏的膝上,古铜色的皮肤染了红,像喝醉了似的,一双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我愿意的,阿杏……我喜欢你打我的屁股,喜欢你管我……嫁给我好不好……” 青年直白的话语感染了阿杏,一瞬间被退婚的阴霾散去了。 她那个未婚夫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读了几天书就自诩清高,也就是比起村里的青年白净些,他家聘她也是为了cao持家务还有干地里的活,嫁过去就要伺候一家老小的,更不用说还有丰厚的嫁妆。 阿杏本就对未婚夫不甚满意,只是爹娘还在世看他好,说不定能考上秀才,那自己的女儿就是秀才娘子了,父母遗命不好违背。她自小要强,被人退婚算是栽了个跟头,要说有多伤心倒也没有。 阿杏从未把跟在她身后的小阿弟蒲察当做成婚对象,此刻觉得蒲察做相公简直哪里都合适,她拉着蒲察的手,“走,我们去和阿实叔说一声!” 就这样,蒲察得偿所愿,娶了阿杏为妻。小伙子乐淘淘的,整日觉得自己和做梦一样。 “不许再缠着我了,我要起来做事了。” “好娘子,就一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