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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1/2页)
你本就该是玉华池里一具傀儡。对本座而言,你的用处,只是你的血而已。”我命人将梓生看押起来,未过多久,他便逃走了,一去千年,再也没有回来。-------------------------晗儿走了。魔域的境况很不好,百废待兴,纪元也仍混乱,时常有连月的黑夜,天寒地冻,瘴气弥漫。我每天都忙,除了在忙,就是在受诫。敕诫是扎在心脉上的一根针,针上带着咒符,领诫的时候,有专负责持咒的族城领袖陪着。为了不影响工作,三年的敕诫,断断续续,隔几日领一次,整整受了三十多年。三十多年后,我领完敕诫不久,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我丢失了一段记忆。直到不久之前接晗儿出狱,我才渐渐意识到,那时,我应该是对自己动了摄魂咒。篡改了自己的一部分记忆,强迫自己遗忘有关晗儿入狱的所有事由,同时强迫自己相信,晗儿已经死了。直至如今,我未能回想起,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会对自己动了摄魂咒。我只知道,我确实对自己动了摄魂咒,这千年岁月里,我并不知道晗儿进了业狱,我以为他已经死了,是我亲手杀了他。—————————大约是晗儿入狱后三十多年,长翊献上辟天,说是在神座之上拾得,一开始只当是个无用的玩物,彼时忽然现出灵光,似乎不是寻常宝器。得到辟天后不久,我便发现,这确实不是寻常宝物。它,由九天樊石铸就,可呼风唤雨转移山海,更有着足以cao控虚域星轨的力量。不过十年,我便掌握了它的脾性,在曜忝殿悬台之上,成功让它终结持续半月的乱纪长夜。看着极星从南山升起,看着这黑暗的世界重现光明,我跪坐在地上,喜极而泣。神器现世的喜讯传遍族城,族人们举行着各种庆祝的典礼,他们欢欣鼓舞,他们载酒载歌。这是何其值得高兴的时代啊!他们不必再在阵法里休眠,不必再担忧致死的瘴疫,他们可以有用之不竭的灵力,寻他们的长生养性之道,修他们的万岁不老之身。他们不必再担惊受怕,他们不必再恐惧夜的寒冷,也终于不必再日日夜夜地祈盼明天的极星是否升起。无荒一族终于告别上万年颠沛流离,迎来属于它的繁华盛世。然而那时,云初不在了,晗儿不在了,筱昱,九襄,这些昔日故友,也都已老病而逝。连那个恼人的小徒儿,都毫无眷顾地离我而去。这世上,已经没有能陪我享受这份喜悦的人了。——————————纪元恒定,风调雨顺,我清闲了下来。因为那三年敕诫,我一直都很虚弱,虽不至于影响到元灵的恢复,不至于影响到日常的工作,可只要我有任何动作,浑身就如千刀万剐似的疼,疼得满头大汗,直恨不得一辈子躺床上,再也不要动上哪怕一根手指。从那时起,我便时常呆在晗儿房里。坐在窗台边上,看那一盆幽幽兰草。每一片纤纤碧叶,散发着淡淡的芬芳。那盆风芷兰,是云初送给我万岁的贺礼,晗儿九百岁时,我又借云初的手,转赠给了晗儿。当年多么要好的三个人。到那时,却剩我一人活着。形单影只,茕茕无依,不生不死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