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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2/2页)
窄的玻璃罩里,她连呼吸都是困难。程易轲面对这样的场面显得很漠然,不像是这个年纪男生会有的紧张害羞,每一个眼神划过,都很流畅,他抬起拿话筒的那双修长洁白的手指,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方遥隐约听到女生们蠢蠢欲动,被压低说话透露出兴奋的声音,原来这就是程易轲。那个在别人嘴里传言的名字,全市中考第一名,在灰白报纸上出现的模糊轮廓,原来就这样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那些原本被她在黑夜里丢弃了的沉淀心思,一时间欢脱地跳跃起来,很长时间里成为方遥内心里敏感活跃的情绪。那天程易轲说了什么,方遥听不清楚,自己的眼睛里没有别人,都是这个人在视觉中央里晃来晃去,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王家卫电影里的慢镜头。方遥知道,自己从来不会踏上他所在的那个舞台,只能做一个远远地观望者。他们之间的玻璃罩一直存在,无论那一头渺小的方遥怎样的拍,怎样的大叫,舞台上的程易轲永远淡然微笑着,对台下的追慕者说,“大家好,我叫程易轲,很荣幸能代替08级新生做代表发言…”也许,恶果就是从这时种下的。那些夜晚的心思逐渐被织成一张脉络分明,有理有据的大网,那张网便是所有艰难的一个开始。程易轲在高一(12)班,传说中的崇文班。这些年教育局下令不允许高中实行按成绩优劣分成实验班普通班之类的,崇文班表面上是天文特长生聚集的班级,实质上就是中考前进行全市优等生的拔尖考试,把理科最优秀的人集合起来。这是所有一中人都心知肚明的套路,阶级意识相当强烈。初高中的分班潜规则是反着的,初中是最好的班级靠前,高中反过来。方遥本身不是聪明的学生,甚至她有想过如果实在学习不下去,就不上高中,去隔壁上一所财经职校,出来能做一个会计也不错。她的理想生活便是不要辛苦,朝九晚五这样的生活节奏很适合她,回家的路上,顺便去超市买点熟食带回家,给丈夫孩子做一顿还算不错的晚饭。毕竟是听周杰伦的歌成长起来的一代,对未来生活总是有着美好的奢望。她的人生轨迹,客观来说,是因为程易轲这个人而彻底改变。一中的初中部高中部靠在一起,方遥曾偷偷去过高一(12)班的那层楼,那层楼的楼道比初中部的更宽,更大。每次路过高一(12)班的那一层楼时,面对教室的银色的门牌,她总是会抬头看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抱着书本快速走过,这样的计谋无数次被她运用的融会贯通,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直到有一天,她在路过高一(12)班的前门时,被飞来的一颗球吓了一跳,原本就全神贯注的她手一松,怀里的书哗啦一声猛的掉地。很快,从教室里走出一个人男生,十分抱歉地对方遥说,“对不起啊同学。”方遥仓皇地看了这个男生一眼,他是个皮肤黑黝黝的高个男生,长相一般但是浑身散发着学生气,这是程易轲所没有的,程易轲所表现出来好学生的积极向上,总是带着勉强的成分。男生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啊,同学,没,没砸着你吧?”,说完,他挠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