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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逛集市 英雄救美 (第1/2页)
清昼听着姜千洛的话,脸色慢慢惨白,他轻轻摸着小腹,恐怕这个孩子留不住了,他是真的舍不得,这是他和小姐第一个孩子,可他也明白小姐的难处。 他身子垮了垮,“清昼会乖乖……乖乖喝避女汤的。”这句话好像用完了他全身的力气。 姜千洛见他这副样子,想起了现代让女子堕胎的渣男,虽然她立志做个“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无情渣女,但是逼迫弱者堕胎这种事,她认真思考了下,还是觉得不妥。 “算了,留着吧。”正好有了孩子,估计有地位的男子就看不上她了,她就可以悠闲的久一点。 清昼抬头,眼里充满不可置信,“小姐,您说什么?” “我说,你想要这个孩子,就留着吧。”反正她那个仅叔郎也会给她生个孩子,无所谓了。 清昼先是狂喜,他抓着女子的手臂,眼里露出些担忧,“可是……小姐的婚事怎么办?” 他现在觉得自己好自私,为了自己的孩子,逼迫小姐,万一小姐娶不到好的夫郎可怎么是好,小姐竟还纵容他,他不配。 他眼里瞬间盈满了泪水,哗哗往下掉,他抚着小腹,扑入女子怀里,“小姐,清昼不要孩子了,清昼听小姐的话。” 女子听到男子的话,脑壳蒙蒙的,一会要一会不要的,到底要干嘛,“你的孩子你说了算,你想留下就留下。” 她捏住男子的下巴,让他和她对视,轻笑了一声,“不必想那么多,你不过是个通房小侍,能对我的婚事有什么影响?” 听了这话,他竟然有些庆幸,庆幸他只是个奴隶,却幸运地拥有了小姐的孩子,“真的不会有影响吗?” 女子轻嗤了一声,松开了他的下巴,男子小心翼翼地趴在她的胸口处,满脸洋溢着幸福,“奴会好好生下孩子的。” 姜千洛无法评价清昼这种死心塌地的行为,因为她不太想付出感情。 姜千洛决定不在往房里收男人了,还是去醉声楼解决,那就不用担心会有孩子了,已经有了的她没办法,可不想再多了,到时候自己才十几岁,地上跑十几个孩子,她能吓死。 她也得计划一下老年生活了,现在上头有母亲和jiejie们顶着,她啥也不用干,可以后她们顶不住了呢,她一个现代的学生,可搞不来社会上的事。 她打算去农村里,找块宅基地,盖一个四合院,种种田,再培养个能经商的夫郎,到时候她天天在家躺着当大娘,啥也不用干。 不过这女尊世界里,和她了解的华夏古代差不多,华夏是不允许女子抛头露面,这里是不允许男子抛头露面,所以找个有能力的男子当夫郎挺难的,还得有家世。 她得多出去转转了,下午她换了一身低调的衣裳,带着似鸣出去了,没让丹素跟着。 她们先去了集市,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路上的行人非常多,极为热闹。 不过这市场里大多都是平民,家世显贵的娘子们才不会来这里“受罪”,这里混杂着各种味道,人身上的汗臭味,家禽的味,总之不好闻,人还多,有些拥挤。 这也不像现代的市场分区域,大多数人都是随便找地方摆摊的。 货物都是一些常见的,自己种的蔬菜水果,河里捞的鱼虾等等。 姜千洛四处看了看,买了些水果,刚要走就被一块木雕吸引了,这雕的是一只蝴蝶,有意思的是这蝴蝶的左上和右下半边翅膀是镂空的,镂空的花纹也非常有立体感,给她的感觉就是非常有创造力。 她拿起来摸了摸,打磨的也非常顺滑,细节做的也很好,“这个怎么卖?” “二十文。”清冽的嗓音传来,这么便宜?她抬头一看,是一个戴着面纱的年轻男子。 这集市上的摊主一般都是女子和年纪大的男子,甚少有年轻男子。 瞧他目光清澈,又看向他的手,关节粗糙,有厚重的老茧,看来是他自己做的,男子察觉到她的目光,将手缩进衣袖,低了低头。 “似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