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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齐聚 (第3/4页)
孩子疑惑道:“跟这些土人贱民做生意,也需要如此麻烦?” 妇人笑道:“人性复杂,人心阴暗,并不以修为高低来分多寡。小地方的人物,哪怕见识短浅,可是也不全是傻子。你若作此想,迟早有一天会吃亏的。” 孩子哦了一声,“娘亲熟稔人心,为何不直接出面谈?” 妇人耐心解释道:“看看咱们的穿着,任你去哪家店铺买东西,只要是稍微精明的卖家,都忍不住会宰的。” 孩子叹了口气,“只是我们如此扭捏,也太不舒心了。” 妇人蹲下身,双手扶住孩子的脸颊,望着那张酷似他爹的容貌,正色道:“记住,修心,亦是修行之一。顺境修力,逆境修心,缺一不可。” 孩子晃了晃脑袋,挣脱开妇人的双手,没好气道:“又来这套空泛道理,烦死了。” 妇人有些无奈,却也没有继续语重心长传授道理,只觉得自家孩子天资好、根骨好,又有两个姓氏的家世作为靠山,所以未来的路还很长,虽说性情稍显偏执阴沉,但是大可以慢慢文火慢炖,拔苗助长才是最大的不妥。 听着小巷里的无趣对话,女童有些忧愁,“白猿爷爷,要是那人死活不愿意卖东西,我们怎么办啊?” 双手及膝如猿猴的老人笑了笑,“那就让他去死好了。老奴来此,本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最坏的情况,要不然那笔钱,就等于打了水漂,连个响儿也没有。不过到时候小姐的安危,会有些麻烦,估计得托付给宋家,或是李家才行。” 抛开其它不说,若是杀人,虽然老人会被圣人驱逐出境,但是比起无声无息打了个水漂,算是往水里投下一颗石子,好歹有点水花溅起。 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老人绝不会出此下策,毕竟那部剑经意义再大,正阳山再视若珍宝,比起自己肩头上这位小姐的长生大道,终究是远远逊色的,最少对老人而言,是如此认为。 小镇四姓十族,以卢氏为首。 但如果放在外边,恰恰相反,实则是卢氏垫底,源于由卢氏主支当国执政的一个王朝,被大骊两大边军联手覆灭后,卢氏在东宝瓶洲的地位,已是岌岌可危。 巷子那边,刘羡阳听着卢正淳说着什么高官厚禄、腰缠万贯、美女如云,就像是对着一个掉书柜的宋集薪,格外恼火,上前一步,指着卢正淳的鼻子斩钉截铁道:“那铠甲是我刘家的祖传,跟钱没关系!你就算今天就让我搬到你家去住,从今以后你卢正淳每天喊我爷爷,我也懒得理你!姓卢的,听清楚了没?!” 孤零零站在泥瓶巷口子上的卢正淳,死死盯着眼前这个混不吝,摆明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卢家大少一头撞死在这里的心都有了。 之前自己在廊桥那边担任说,挡住刘羡阳去往铁匠铺子的路,结果出师不利,回到福禄街的宅子,爷爷招待过了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不露声色地将他喊到密室,没有说任何狠话,也没有说任何家族大业的大话,只是指着白布下的尸体,“正淳啊,爷爷没有其它要求,只希望别让你弟弟死不瞑目,希望到了头七那天,你已经走出小镇,就当是替他看看外边的风景。” 卢正淳突然眼眶湿润,哽咽颤声道:“刘羡阳,算我求你了,好不好?” 刘羡阳目瞪口呆。 这位锦衣玉食的年轻人,愈发脆弱无助,嘴唇颤抖,泣不成声道:“好不好?我给你下跪,我给你认错,行不行?” 扑通一声。 卢正淳结结实实跪在泥瓶巷的泥地上,开始磕头。 男儿膝下有黄金。 年轻人磕头磕得很不含糊,砰砰作响。 泥瓶巷外墙脚根那边,小女孩脚丫一下一下轻轻踢着老人胸膛,想着这一路行来,相中了哪些入眼的山峰,想着挑选哪一座搬回家乡才好。 男孩有些幸灾乐祸,随口问道:“娘亲,这个姓卢的是不是失心疯了?以后咱们难道真要带着个疯子离开小镇,那多丢人现眼啊?” 妇人神色复杂,想起许多亲眼目睹的奇人异事,欲言又止,最后摇头道:“不会的。” 刘羡阳有些手足无措。 高大少年打破脑袋也想不到卢正淳会如此作为,一个小镇最富裕门户的嫡长孙,就这么跪在自己脚边磕头? 刘羡阳脸色纠结,就在此时,一直在观察刘羡阳和卢正淳的草鞋少年,突然扯了扯他的袖子,对他轻轻摇头。 刘羡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