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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因为他们都长得不像薯片啊。”老板娘笑得特别开心。“……”所以薯片到底是什么意思?莫末要抓狂了,对于这个三句不离女性敌人——食物——的人来说,薯片绝对是代表了某种含义,问题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含义。一股冲劲有如爆发的火山,在她血管口冲击奔腾,越是得不到手的东西,她越是想跟老天爷抢,就算是死,也要含着最后一口气挣到底。老板娘说他每周有三个正午会来这里,一个人,不进店,就在店门外蹲着,不论日晒雨淋,有人同情过他,也有人关心过他,但他也没特别亲近哪个人,而曾经接近过他的人,都受不了他,相继离开了。莫末听完后,哭得稀里哗啦,一个狗血淋头的故事从她突破天际的脑洞里诞生了。什么男孩家里穷啊,买不起最想吃的蛋糕,于是满口不离食物,隔三差五来店外光顾,不进店,就在外看看,望梅止渴,还有什么家里人亏待男孩,饭也不给他吃,他只能跑来蛋糕店,祈求有好心人路过,赏他一块吃剩的蛋糕。她越想越悲哀,泪眼汪汪,决定下次见到可怜的男孩,一定请他吃最美味的蛋糕。于是第二天,她就见到“艰难困苦”的男孩,从一辆黑色雷克萨斯副驾里走出来……朝司机挥了挥手,接着照常往店门口一蹲,自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莫末感觉她的脸,好像有那么一丁点疼,对,只有一丁点,她绝不承认她整张脸都疼肿了。她锲而不舍地过去勾搭:“小哥哥,午好。”“啊?”男孩懒懒地抬头,以几乎平视的目光望着半屈膝的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蹲了,绝对是利用身高优势故意打击撩人犯罪的!“Hi。”莫末一撩秀发,勾起风情万种的笑,今天她画了妆,就不信这自带勾引烂桃花技能的颜值,还勾不来男孩。男孩蹙起了眉头,双眉仿佛经过后天精心雕琢,不多一根杂毛,不少一丝英气,只是简单地微微一蹙,仿佛凝聚了万千伤感,化成亘古不化的悲伤河流,忧愁得让人心口跟着一阵阵地疼。对不起,论撩人的技术,是在下输了。莫末捂着心口,甘拜下风:“你不要这样看我,我的心脏受不了。”男孩眉心依然紧蹙:“你……”莫末放轻了声音:“我,怎么了?”“是谁啊?”“……我我我,我是莫末啊。”莫末努力把自己昨天的形象从男孩的记忆里翻出来,“你看,就是拾光工作室的时装设计师,我昨天给过你名片的。”“摸摸?”男孩苦恼地摸摸后脑勺,“给我名片的人好多啊,啊,我想起来,就是那个二百五对不对?”“对对对。”等等,怎么好像哪里不对?作者有话要说:作者现言新坑,前男友每天都撩她,文案和链接如下:【文案】新任上司是初恋前男友怎么破?当然是头发甩甩,跟他说拜拜。颜幕礼丢掉她的辞职信:“从办公室到公司大门只有一百米。”“然后呢?”“然后在你离开公司之前,我就能追上你。”哦艹,忘了这家伙以前是短跑冠军!她逃了他十年,他就追了她十年,终于……他从短跑冠军进化成了长跑冠军[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