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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9 (第2/2页)
过他的道理。他守在一旁,等待着夜晚降临。那晚月色皎洁,李元勋摸进了园子里,还没摸到那孔雀的羽毛,突然有人喊:“谁在哪里玩我的孔雀!”李元勋转头一看,正是地主家的儿子!他连忙将他扑倒在地死死捂住他鼻口——那地主家的儿子今年八岁,一身肥膘,却不敌七岁瘦小的李元勋分毫,无论如何挣扎都挣脱不了,他眼珠几近鼓出,眼白渐渐泛红,片刻后不动了。李元勋一看,死了!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丝毫没有感觉,他还这么年幼,没有人教过他善恶,又或许他天生是个硬心肠的恶人——他不看那小孩的尸体一眼,好好研究起那只孔雀,摸了接近半个钟头,终于拉拢着耳朵,失望的开口:“什么嘛…原来孔雀有屁股啊…”他刚想回去,突然园子口传来动静,李元勋心道:糟了!那胖子的尸体搬不动,要是被发现了,定然会死——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他躲在暗处,看着一个丫鬟走来,不断的唤‘少爷’‘少爷’,他的眼睛狼一般,不自觉的像是要狩猎,他手里摸着把割草的镰刀,那丫鬟发现少爷的那一刻,惊讶之际,李元勋猛的跃起,一刀就割破了她的喉咙——既然杀了一个,杀了两个,就得多杀几个!最好是将这地主家的主人都杀了,不然总有一天要被寻仇——这个夜晚注定要见血——李家所有的主人,在这个夜晚都死在了一把镰刀之下!李元勋像个鬼童,手执一柄镰刀,一张人畜无害小孩脸,在那些大人还未反应之时突然的拿出镰刀,割破了他们喉咙——他仿佛有着极高的杀人天赋,极冷的诡谲心思,他脸上不知何时,不知在哪里杀人时被划出的伤口流出了泪一般的血,他毫不在意,像一只年幼的天真恶鬼,按照本能与自己定义的生存规则,舞动着手里的武器,杀人放血——多年以后,李家村的人谈起这场杀戮,只说是地主平日里搜刮民脂、为富不仁,终招来了恶鬼。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一个七岁的孩子一夜之间杀了这么多人——李元勋从地主家带了一包馒头,踏上了逃亡的旅途——逃亡途中,他遇见了个算命的,那算命的年纪也就十五六岁,一见他就一惊一乍的忽悠,手上一串泛紫佛珠转的飞快,只说他来历不凡,将来出将入相,遇贵人将飞跃成龙!贵人?李元勋不信命也不信贵人,他只信自己,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丝毫兴趣,他只在乎眼前——此后多年,他遇见过许多人许多事许多东西,一旦他对某个东西感兴趣,必定要得到——钱、武器、女人、地盘,以及许许多多其他的数不尽东西——他不断的寻找又不断的厌弃,像个挑剔的疯子,他想着,有没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他永远的感兴趣?冥冥中自有定数,仿佛他就是为了寻找这么一件东西而生。后来他当了土匪,因为土匪可以得到更多东西——直到他遇见了林沫儿。那天阳光明媚,他眼皮直跳,不知怎的就想下山逛逛——直到多年以后,林沫儿心甘情愿依偎在他怀里,他终于信了命理,仿佛这个世上,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一双摸不着的手,在无尽繁乱的世间不断推动命运,摆弄轨迹,终将促成对的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