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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颜,一手在他的脊背上慢慢揉按着。他摸到那处巨大的创口,凹凸不平的皮肤,是子弹射穿来在贺听昭后背炸开的痕迹。小昭,如果可以。其实我本想说的是。让我先来喜欢你。他的人生从贺听昭出现的十六岁开始,才正式有了光彩。往后无数的金钱权势也好,美人环绕也罢,都是为他十六岁一见倾心的锦上添花。第10章他拥着爱人在怀中,终于也渐渐睡去。然而可能是真的有些疲惫,给宋铭铮展露的,却并不是一个让他愉快的梦境。那是再浓烈不过的鲜血,他看见的却是贺听昭少年时的容颜。他配了一把不属于他的枪,是自己送给他的礼物。四面八方的仇家把宋氏一族几乎屠了个干净,宋氏叱咤百年,大夏将倾却也不过片刻光阴。这些人蜂拥而至,最后终于聚到了s城,他和贺听昭提分手,少年抬起头眼神决绝“阿铮在哪我就去哪。”他本不觉得自己幸运,有什么过人的能耐可以逃出生天。贺听昭回了贺家,在祖宗牌位前长跪,贺家从祖上就是正正经经的清白生意人,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今天的位置。贺听昭在家跪了一天一夜,给他求来了翻盘的资本,贺家被他一朝拖进了这个弱rou强食的泥潭,没有规则的世界。那会儿知道他就心疼极了,白玉一样的膝盖肿的让人没法碰,又青又紫布满了瘀血,他已经很小心的上药了,贺听昭还是疼的直掐他胳膊。涂完了又抱着他说才没有很疼,笑他太笨连这样的谎话都信。其实他们这样的人,哪有那些电视电影里描述的美好,说什么江湖道义,不过都是钱权交易下的产物。重情重义不过都是披着羊皮的幌子,偶尔有一两个当真愿意付出真心的,那都是些傻子。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贺听昭小时候学琴,手指漂亮又长,也有力的很。宋铭铮早已忘记这些,现在只记得它们垂在自己的掌心里,那柔若无骨的触感。但在梦境中,他似乎又一次清晰的感受到那股力量,握的自己手腕都疼,他倒也是挣的开。只是不论过去还是现在,贺听昭的手是有力气还是虚软,他都只是任由他握住。要是他握不住,那就换自己去握住他。“阿铮,你在哪里,我真的跟你去。”他们往常也说惯了情话,少年人总是海阔天高的许诺,说什么天涯海角,黄泉碧落的情话。只是到了要应验的时刻,大难临头不各自飞就已经动人,贺听昭抱住他,真的一意孤行要跟了他走。他送了贺听昭一把枪,在黑夜里亲手教给他放。他低下头去亲吻他的男孩,觉得人生实在有点酷,还没能想到未来的残忍。在温室里长大的贺家少爷,义无反顾的跟他去了只有寒风的黑暗里。他们在火光里穿梭,在爆炸声中拥抱,这个男孩渐渐的,忘记了钢琴的指法,却学会了听声判断,下一秒就挡在他身前开枪。他们一起看着星星喝酒抽烟,后来又一起戒了。他们一起去纹了纹身,他说“阿铮,你要长命百岁。”他人生中喝的最后一罐辛辣的酒,最后一口喂给了宋铭铮,他的瞳孔熠熠生辉,带着温柔的笑容“阿铮,我们就快赢了,以后再没人敢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