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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埃德蒙·莫兰迪收到了福德谢尔先生的请帖。这位好心的富商决定在自家的别墅一楼为他置办一场宴会,因为他挽救了他女儿的生命。埃德蒙把染成青绿色的纸片折成小方块,收进抽屉里。他皱着眉打开衣柜,挑挑拣拣也没有找到一件适合自己的外衣,只好折中选择了平日里常穿的黑色风衣。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三小时,他打算去找爱德华,和他一起搭马车去第五大街。爱德华是一位不懂魔法的普通人,但他相当了解社交界的动向。他的母亲是前任交际花,在泛着香薰气味的私人房间里接待过无数个来自各地的子爵和夫人,而年幼的爱德华被她安置在卧榻的另一头,一位戴着纱巾的女仆恭敬地站在他的身侧,为他擦汗。每当爱德华以一种怀念的神色谈论起往事时,埃德蒙会扭头看向窗外的风景。他并没有不尊重爱德华的意思(他继承了他母亲的天赋,能够和颜悦色地与所有人交流,而这正是埃德蒙所没有的),只是认为他说的事无足轻重。 “我很好奇,”爱德华无法容忍埃德蒙的沉默,“您是怎么把那位沉睡的小姐带回现实的?” “魔药。记得加蜥蜴的断尾。它可以起到驱赶梦魇的作用。灌下去,等一刻钟就好了,”埃德蒙平静地说,“我能成功是因为魔法师协会的委托流程太过繁琐,福德谢尔先生不得已才找上了我。” 爱德华怀着敬意恭维他:“但您的实力也是货真价实的。” 听了他的夸赞,埃德蒙也没有流露出几分高兴的神色。对于他这样的魔法天才来说,判断病症、制作魔药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可不愿意一辈子当贵族的跟屁虫,尽管现在的他还在记录部当文员,但他已经做好了拿下部长位置的准备。到那时,他就不用卑躬屈膝,参加这些恼人的宴会了。 爱德华微微一笑,他了解这位脾气古怪的朋友的性格。所以,他打算用点儿社交技巧来撬开他的嘴巴。埃德蒙还是个单身汉,他工作稳定,也有财产。他虽然不能从父母亲戚那里继承家业(埃德蒙非常坦诚,直白地说自己的家人全都害天花死了,当时他在科里加斯求学,所以才逃过一劫),但有十足的野心,不然他为什么会努力加入社交界呢?瞧瞧他的衣服吧!这位年轻的魔法师一定研究过时兴的风格,即使布料看上去非常普通,可剪裁是下了一定的功夫的。“您知道那位来自南方的兰尔加娜小姐吗?她是爱丽丝夫人的养女,普拉托庄园的现任主人。前几年。她一直在外奔波,经营公司,现在她终于舍得回来了,并高调宣布要在帕其蒙特久居。普拉托家族的人都不太看好她——他们的关系有些尴尬。要我说,兰就是一位真正的美人,哪怕她在南方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 埃德蒙给了同伴一个模糊的微笑,示意他继续讲下去。他根本不了解爱德华口中的兰尔加娜,因为她的名字既没有出现在委托栏上,也没有被前台工作人员挂在名册里。于是,爱德华适时地清清嗓子。“我收到了消息,福德谢尔先生和她是多年老友,她差一点儿就当上安娜的教母了,可惜那时她还在加维亚谈生意(埃德蒙咬住了嘴唇),没能回到帕其蒙特举行仪式。兰尔加娜外向又大胆,她身材高挑,体态极佳,好似一只飞进麻雀堆的南方鸟。部分不知天高地厚的子爵会凑上去和她调情,她也不生气,反而还笑眯眯地和他们周旋。也有人说他的坏话,但他们只能从身世这方面攻击她,说她是个不懂礼仪的野蛮人。” “她和你的母亲有些相似之处,”埃德蒙略带调侃地问道,“你是因为这个理由才去关注她的吗?” 爱德华不争气地脸红了,可疑的红晕立刻爬满了他的脸颊,而他的耳垂也几乎要滴出血了。他支支吾吾地解释,说了半天反而还越抹越黑。终于,马车停下了,他长舒一口气,用手肘推推埃德蒙的身体:“我们到啦,等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