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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十八年,闲时读读三两本闲书,无事与好友喝上两杯,寂寞时去那春花阁找找乐子,秋猎之季再去那山中打两只兔子,时间也就飘然而逝了,而如今的日子却忽慢忽快, 那时间像是掌握在杯子里的酒,一时兴起喝的急了一口就喝完了,一时懒散慢慢啜饮,好几口都见不得底,只是这酒不是他喝,杯子自然也不在他的手里。 帐前的迎敌鼓一响,时间就快起来了,匆忙整军,脑中还在想着计谋。 待到上了战场,直面对上那些好像永远不知道退缩和疲惫怎么写的金军,时间就像飞起来了一样,伴着痛呼和刀剑割裂空气的利刃声,四周的颜色从青白的亮闪闪的盔甲变成了鲜红的颜色,眼里时不时溅到的血液也来不及擦,刺激着眼泪,那血便顺着眼泪流了下来。 刀光剑影和那漫天飞舞的利箭,映衬着时间过得实在太快,快到来不及数清自己的刀下又多了多少亡灵,快到来不及感受被伤到的地方有多痛。 他只有瞬间变化队伍的敏锐直觉,如叔叔说的那样,他确实是天生的将才,不是天生的武夫,而是将军。 他不光能打能杀,控制队伍的能力更像是与生俱来。 原本未将这位未成年的将军放在眼里的金贼在吃了无数的亏,一次次吐出了之前抢掠下的领土之后,才幡然醒悟:这位魏家将军的确厉害,他不仅武力高强,那行兵布阵的能力实在是前所未见,真与传闻中十多年前和那几十年前的那两位魏将军有几分相似,同样的年少,同样的令人闻风丧胆! 只是这位过于年轻的魏将军却是带着笑容上战场,肃杀之笑让金人不寒而栗。 这场仗打着打着不知不觉已两年了,苏谨云在帐子里点着了油灯,这时候天色还不太晚,但是他还是挑起了灯,手中捧着的是几封快马传来的书信,一封来自他的大哥。 弟, 展信佳,天气虽炎热,莫要贪凉久浸凉水,老了要颤腿的。我与父亲都好,勿担心。 落款只写了个兄字。 呵呵,一封来回要快马半个月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