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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声音很干净,一句句地在他耳边继续往下说,他却完全不敢直视沈云,把眼神只好放到别处。比如白净的手腕,骨节分明的手指,纤长却不显柔弱。比如修剪整齐的指甲。比如袜子与脚踝处因为瘦而有的空隙。比如他从桌肚里拿出雪碧往纸杯里倒。陈荒这才知道他喝的不是水而是雪碧,似乎有些可爱地过分了。倒完雪碧沈云就站起来,拿旁边的相机准备对着天花板上的灯演示调试拍照。他比陈荒矮上那么一点点。大概是可以直接亲吻他眼睛的身高差。路过陈荒的时候手捋过相机的带子缠到手腕上。瘦而细的腕子在黑而宽的带子缠绕下,分外好看。“阿姊,我喜欢他。”陈荒拿起手机,发出了陈斐几周前预言的那句话。完完全全是怦然心动。一头栽进去。喜欢。第9章2016.11.20陈荒不是没有谈过恋爱。是不是BI另说,家境相貌性格都并不差,隔段时间也会有人向他表白,他也会隔段时间对别人产生一些兴趣。但仅仅是产生一些兴趣而已。初中谈了第一个女朋友,后来慢慢发现自己也会对男生产生兴趣,坦然接受,但却再也没有谈过恋爱。没有一定要和另一个人谈恋爱的冲动,所以不想谈,但是又有时会想要不然也谈一个恋爱,但又会自己熄灭。自我矛盾的结合体。但是不管怎样来说,沈云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对他来说都是第一人。第一个没见过面就让陈荒产生了极大兴趣的人。第一个让陈荒第一次见面就笃定这一定是爱情的人。第一个让陈荒一度以为自己将要面对一个强硬对手却没想到是一个这样让他一边心动一边柔软的人。第一个让陈荒如此胆怯的人。就像陈斐说的那样,他完蛋了。陈荒昨晚回到宿舍已经快要十一点,却激动地不知该要如何说,他找陈斐,陈斐说有个课题要连夜写完,第二天再说。“阿姊,他没有见过我,就叫出了我的名字。”“不只是叫出我名字啊!”“我那个时候跑得镜片上都是雾气。”“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他说陈荒是吧的时候我就想。”“我真的喜欢他。”“完全是怦然心动了。”陈荒毛手毛脚喋喋不休到这个地步,也是第一次。陈斐在半晌午的时候回他:“人家要是直男你怎么办?”“那我不告诉他。”陈荒发出去又补充:“这么可爱,我猜是BI。”陈荒又想起沈云喝雪碧倒在纸杯里装做正经的样子,想起沈云柔顺的发尾,一一给陈荒描述,手指噼里啪啦打字。“他真的太有魅力了阿姊,反差太大了,你绝对想不出来这么酷的照片是他拍的。”“他一点都没有架子,看上去真的像他的名字一样,非常非常柔软的云,但是站在那里有的确配得上大家叫他的沈老师。”“就是很复杂的结合体但的确又是他。”“自信也是他柔和也是他,总的来说……可爱可爱可爱啊阿姊。”“阿姊,他朝我笑了才说的话,我当时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