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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你自己?”“我都不相信。你知道我为什么和你交情好了吗,是因为你第一次见面说我们能成为朋友,而漆律也是,我知道他喜欢我所以我才喜欢他。我不觉得这样的感情能长久。”“你知道他喜欢你十年了吗?”陈之锦突然说。漆律家的书房,郑嬴只进去过一次,他总怕多进去几次,会舍不得离开。这间书房符合郑嬴的想象,琳琅满目,端方典致。郑嬴进去一眼就看见了那本画集,他从前想买,当时没钱,现在已经被炒出了天价。轻轻抽出书本,里面夹的一些东西全掉了出来,郑嬴正蹲下看,要捡起物什的手停在了半空。这些,全是自己的照片。郑嬴把照片收拾好又加进画集里。郑嬴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有一本相册,看到的东西尚且在意料之中——也是郑嬴的照片,只是有些被撕坏了。郑嬴望着那副莫奈的画,眼眶有些湿润。漆律推开门,郑嬴正在客厅里看电视,躺在沙发上,很乖巧的样子。“郑妈说你回来了。”漆律换着鞋说。“嗯。”郑嬴站起来走向漆律,双手环住漆律的脖子,“难怪你这么早就回来了。”说完,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怎么了?”漆律也抱住郑嬴,鼻尖触着他的额头。“想你了。”正文大概就这样完结了。算是第一次写文,谢谢大家的陪伴了。我算不上好作者,行文向来随意,笔力也尚浅,未认识过生活的全貌,这文诸位看到这若还是高兴,就是我赚了。文里是自己的迷惑和小小想法,江湖路远,有缘再见。番外一后来郑嬴爱上了读诗。“Donotgogeothatgoodnight.”“Whohasnohousenow,wouldneverbuildone.Whoeverisalonenow,willlongremainso.”“Youarelikethenight,withitsstillnessandsteltions.”他读书的时候爱坐在地上,袜子半褪着,露出来的小腿及脚踝十分白皙。坐久了累,拿来靠垫,舒舒服服地躺在毛毯上,通常右手边会放着点心盘和牛奶,食物的碎屑总落在衣服上、毛毯上。有时候漆律也在,郑嬴索性趴在他腿上。上衣稍短,看书的时候便缩上去,露出覆盖肌腱的单薄皮肤。漆律喂他吃东西,他看得入神的时候会愣愣地含着他的手指。就这样看着郑嬴,看着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脸上,是那样白皙、恍如隔世的梦,漆律总会想起那一天,昏沉的气氛的下午。背倚巍峨的霍尔门科伦山,邀挟奥斯陆湾,这座被称为“上帝的山谷”的城市无愧于它的美名。漆律就是在这里碰到他的少年。十年前的漆律如同千千万万个普通的男人,拥有令人艳羡的财富和面容,形象却单薄得如同一张画像。五陵年少多纵酒,只是未到倾心时。三十岁的漆律和二十岁的漆律无甚分别,同样喜欢喝酒喜欢美少年,同样埋着一些秘密。只除了一件,三十岁的漆律要结婚了。三十岁的漆律,要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