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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礼起身,道:“有云‘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父亲不是被国法杀的,儿子可以报仇。父亲是被国法杀的,儿子如果报仇,那么旁人的儿子也可以报仇,复仇便会无穷无尽,不能解决问题,所以不能报仇。嬴礼说出了他的观点,“若要判定王一猛的罪责,就要看他的父亲是不是死于国法。”“王父死于民间械斗。”胡亥道:“但是王一猛认为对王父一案的判决不公。”“那就要看王父一案的判决,是按照国法,还是有所徇私。”“是按照国法,然而律令有不足之处。”“那么王一猛依律当斩。再使廷尉完善律令。”“王一猛必须死?”“若要撼动律令,便需以命相搏。”“死后不表彰?”嬴礼看了嬴祚一眼,坚定道:“不能表彰。”却没有展开说。这一段快问快答,兔起鹘落,每一个回答都代表着一次价值观的选择。胡亥点点头,没有评价,道:“接着上课——朕走了。”孩子们还没回过神来。嬴礼跌坐在地,浑身的力气都散了。数日后,嬴礼按照与皇帝的约定,取了这一旬的练字册,去请陛下检阅。胡亥翻着他的功课本子,问道:“为什么不能表彰王一猛?”因没有旁人,嬴礼也就不需避讳,条理分明道:“诛杀王一猛,是遵循刑罚。表彰王一猛,却是按照礼法。礼法与刑罚,根本都是为了防乱。若诛杀王一猛后又表彰他,礼法与刑罚相冲突,黔首便无所适从,将为祸乱之先例。”胡亥熟视这个长孙良久。礼与刑,根本乃是为了防乱。这是张良教给他们的内容。能有这样的见识,已经超越了古往今来绝大多数人。法律从来不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它的根本是为了稳定。只有在不伤害稳定的前提下,法律才会尽可能兼顾正义。张良教课的时候,御书房的几个孩子都在场。同样学到的内容,能否运用一心,却端看个人造化了。胡亥在那功课本子上以朱笔圈了几个字,道:“还要接着练。”嬴礼双手捧着接过来,低头望着上面的红圈,内心又激动又忐忑,悄悄望一眼伏案理政的皇帝,竟然生出一丝亲近之感。王一猛一案,最终以判决王一猛斩首收尾。与此同时,针对相关的律令进行了完善,而官员自此之后对曾经手的案件,将终生负有责任。比如中央要员,做县长时误判了案子,仍会被追索惩罚。而凡是事涉人命的大案,每一案判决之前,都要上报至咸阳,由廷尉左右副手分别审理,汇集两方意见相左的案件,报于廷尉司马欣,上呈皇帝。这直接给胡亥每日增加了个把时辰的任务量。但是通过这些牵扯人命的大案,胡亥能更直观、准确地摸到帝国病灶的脉搏。王一猛案件引发的思考还未淡去,拓曼那日的发言却始终萦绕在胡亥心头。胡亥招来博士仆射叔孙通,要他在黄老学说之外,另外编纂文集,弘扬大一统理念与爱国主义精神,宣扬秦朝文化的优越性,以符合大秦帝国根本利益的文明去教化天下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