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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1/2页)
终无法忘记的最初的悸动……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大放送第10章番外4转眼到了高三,我和他的生活轨迹逐渐,逐渐错开了。不过,偶尔会听到肖力说起他的一些事;偶尔会从窗外看到他运动的身影;偶尔会在走廊里听见他朗朗的笑声……不知不觉,我把这些偶尔当成了一种习惯。就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清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感觉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从此认定它是个好习惯,所以愿意让它在白天不断地重复……而夜晚,他存在于我的画中。以绿色为主要色调的画,有短发少年在树林里;画了红色山坡的画,也有同样的少年在里面…他以那样的姿态存在于我的画中,就算只有小小的背影,那人也是他,他存在于我的画中。这些都是在夜晚我想他的时候画的。我想他?是的,我常常想他,没有怨恨,甚至没有原由的想着他。想着他那浅浅的笑容,眼睛里亮闪闪的,像是阳光的碎片在晃动。想着他的肌肤贴在我身上的湿热触感,心里便会有股无法形容的感觉,像蒸汽一样不断往上冒…我明知道这样的想他有些不妥,也曾无数次地把头扎进冰凉的水中,想让自己清醒,也曾无数次地问着镜子中的自己:“李振云,你到底是怎么了?”。可我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我对他的思念,日复一日地强烈。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对画里的他说出那句“我可以喜欢你吗?”在那电光火石的瞬间,我被自己的言行吓到了,我终于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我的心变得卑微了,他变成了我的心魔。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我都极力地回避着这个早已洞悉的真相。因为像我这样只想过平静生活的男子,如何承担得了这样错综复杂的感情?!我不知道一旦事实被摆在台面上,我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有人说过,喜欢就像种了一种无可就药的毒!是件没法解释的事。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太平盛世;有的人即使粉身碎骨也换不来功德圆满。我常想,如果我没有和他发生那件事,我会不会是属于太平盛事的那种人?可后来我发现,那个周日的肌肤之亲只是一个导火索。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是喜欢他,看着他那忧伤的神情,我感觉他比我更寂寞,更孤独。所以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高中时期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毕业典礼上。那天他站在我的左前方,典礼进行了50分钟,我就这样看着他50分钟。他身上的白衣,像午后的阳光一样穿透我的眼,有一种火辣辣的疼。典礼结束后,我在角落里目送着他一步一步走出校门,感觉阳光在一寸一寸远离我。有一瞬间我好想跑过去告诉他这一切,然而我什么都没有做。我想可能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必须压抑自己的感情,让他自由,这样才不算自私吧。也许一切会慢慢过去,然后从此就这么结束了。那个晚上,我喝了平生的第一杯酒。我以这样最麻木,最无奈的方式来埋藏这段没能说再见的悸动青春……上大学之后,我逐渐明白了同性恋的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