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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3/3页)
方珑带来庵镇。 青春期的女孩像只刺猬,防备心极强,性格冲动,看谁都不顺眼。 方珑爱挑衅周涯,周涯则不爱惯着她,两人一天一吵,两天一闹。 周父周母说他俩都是石头,整天硬碰硬。 方珑刚进初中时没少惹麻烦,成了老师眼里的问题少女,周涯隔三差五就得去学校替她“擦屁股”。 不过由于周涯读书的时候也是半个问题少年,对方珑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的这件事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有些原则性的问题,周涯忍不了。 方珑有小偷小摸的习惯。 经过面包店“顺手”拿一个面包,经过水果店“顺手”拿一个苹果,经过文具店“顺手”拿一支圆珠笔…… 有次在小卖部偷饼干的时候,她被店老板当场逮住。 周涯过去“保”人,给店老板递烟赔款,但方珑一身硬骨头,憋着股劲儿死活不愿意道歉。 周涯也硬,手掌用力摁着她的脑袋,怎么都要她低头。 回家后,周涯找出鸡毛掸子,追着方珑抽了她几下。 方珑被他抽哭了,气得拿着玻璃杯砸到他身上。 她说话都带着恨,说周涯谁都不是,没资格管她。 意思是,周涯是捡来养的,喊他一声“表哥”是给大姨面子。 周涯没说话,他抽了方珑多少下,就还了多少下给自己,啪啪声干脆利落。 末了,他抛下鸡毛掸子,说,就算没有资格,他也要管她。 之后他逼着方珑把偷拿过东西的店铺全抄下来,压着她一家家店道歉赔礼。 有一阵子他和方珑的关系势成水火,直到方珑上职高,稍微成熟了那么丁点儿,两人关系才缓和了些许。 周涯也说不清,是从哪天开始他看方珑的眼神里多了些东西。 一开始他并没有察觉,是任建白有天半开玩笑地说,周涯你只有在你妹面前才不像个哑巴。 等周涯察觉到那晦涩不明的心意时,已经太迟了。 曾可芸跟他提分手,一方面是因为周家经济条件一般,家里人反对,另一方面是曾可芸觉得,周涯并没有那么爱她,所以她也不想坚持了。 周涯没有挽留,衷心希望曾可芸能早日找到如意郎君。 而对方珑,周涯试过压抑,试过疏远。 可他的生活里全是方珑留下的痕迹,无论怎么做都是徒劳。 第一次春梦里出现方珑的脸,周涯陷进强烈的自我厌恶中。 可压抑得越厉害,方珑越常出现在他梦里。 她成了一株喜阴的爬山虎,在他左心房阴暗的那一面肆意生长。 他以为的兄妹情,掺进了不该有的男女之情。 就像放错调料的一道菜,它不应该被端到台面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