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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2/2页)
/br>“前晚喝多,去你那儿耍了酒疯。这是赔罪的。我觉得你大概不会讨厌这个。办公室里有点生机不好吗?不然你知道他们背后怎么议论你?”钟弦转过身,走到办公桌前时,又回头望了一眼那两盆绿色。他果然是不讨厌,也不像从前那样毫无感触。这两盆简单无华的小东西,让他莫名其妙地想起某个人。“他们议论你的话也是绝了。你什么时候打算立立威?他们说你办公室全是白的,像灵堂,而你像僵尸。说你肯定是完美主义者,有精神洁癖……”“就说了这些?这明明全是夸奖呀。全是白色,都是瞎的吗?这桌子和椅子不是棕黑的?”钟弦说着坐到办公桌后的椅子上。要怎么样去胜任一个总经理的角色,他其实没有去想很多。他能坐上这个角色全凭的是他做项目的能力。他并不急于对一个刚接手的公司,进行什么管理或改革。先让别人去折腾着。对于纵向管理者,他总归是强势的一方。拿得住项目,震得住老板,要得来分红。其它都是小事。钟弦早习惯了被人议论。从他学生时代起,他就追求在人群中被关注。他十几岁搞乐队来玩,除了他真的是热爱音乐这一套之外,他也喜欢站在目光的焦点区。感受到关爱与倾慕,虽然他从不相信这些关爱会真的对他有用,也不相信这些关注会真的走进他的生活中。但至少可以麻痹他的感官,让他觉得他不缺少爱。他就这样被各种议论包围着长大。对于他最大的好处是,他对于别人的眼光似乎也接近无感了,也不会影响他做任何想做的事。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有趣。同一件事,在心境不同的状态下,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那一晚,大科少有的醉酒,在钟弦的沙发上醒来,钟弦一早就找了个理由将他支走,让他去工地办事。所以大科在那一晚,并没有发现邓忆的存在。钟弦并非有意要隐瞒什么,只是觉得也没必要解释什么。何况那药酒几乎让邓忆在他的床上昏迷到中午才醒来。邓忆第二次在他这里过了夜,从本质上来讲,和第一次没有什么不同。钟弦莫名地,少有地,开始怀念少年时期,想起那些经过的朋友,还有和他一起搞过乐队的人,皮尔斯和飞碟。他一开始没有搞清楚自己在怀念什么。少年时那种简简单单就能开始的快乐,似乎来得很容易。喜欢就是喜欢。没有顾虑。在现在充满防范的内心中,无论用多少热情来清洗,总是被诸多理由掩盖了愿望。火苗像在湿木头上燃烧。犹豫踯躅,每每燃烧时又几欲熄灭,唯留火星依然在木心中,遇风吹过,便闪亮片刻,仿佛在翘首以待。不能痛快。也不能割舍。“你不会是在我酒里下了什么药?”邓忆到中午醒来时这样问。他显得没有精神,双眼黯淡。钟弦倒是第一次见他如此疲倦的样子。睡了一觉,却仿佛是劳累过度似的。“如果下药,也该使你生龙活虎才对。让你昏睡的像死猪一样,我图什么?”钟弦哑然失笑。邓忆大概不能记得了。当然他也不需要记得什么。因为本来就是什么也没有的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的夜晚。但钟弦并不觉得失望。他要的不过是那种感觉。他要一个人在身边。只看看这个人能否赶掉他的孤独。只看看那种关爱能否突破他世界的边界壁垒,走近他的心中来。他握着邓忆的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