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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1/4页)
怀了,毕竟我还有小雯,其实也不算遗憾。而多了个心灵相同的知己,可以无话 不谈,彼此敞开心扉,无疑是很多人更加梦寐以求的愿望,所以,我还是很满足 的。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不是因为yuhuo,而是被小雅勾起了记忆。我 对小雅描述的,只是我的记忆里很小的一部分。 在遇上小雯之前,我那些青春年华到底怎么过的? 我有很多缺点,贪玩、叛逆、自作聪明等等,唯一我自己认为的优点,我是 个喜欢什么就会去努力追求的人。喜欢篮球就去参加校队,虽然我逃课,打游戏, 泡KTV,但我也曾经自己组建过乐队,常常抱着吉他幻想着自己是谢霆锋。离开 小雅后,我长久的没有碰过女孩,青春的旺盛荷尔蒙全花在这些当时看来又酷又 帅的爱好上,如今回头看来,显得幼稚又可笑,不过那时候却觉得那些就是自己 的梦想。 我们篮球队的队长叫李军,除了跟我同姓,名字也跟我只差一个字,他一直 想跟我拜兄弟,说我们三百年前本来就是一家人,如今终于遇到了,也算是缘分, 我看着他一脸陈恳的样子,就同意了。 李军比我高一个年级,他人高马大,肌rou结实,脱掉衣服那几块棱角分明的 腹肌总能引来男生女生倾慕的目光。李军是我们的中锋,虽然他更喜欢打前锋, 李军冲起来像一辆坦克,你见过从三分线外持球往里面硬冲的中锋么? 李军无论打球还是打架都是一把好手,所以在队里自然有很高的威望,只要 他一声令下,我们就如打了鸡血的疯狗,随时可以冲上去跟对面干起来,在李军 的带领下,打球或许赢得不多,但打架几乎很少输过。 李军当然不是安份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好孩子,他逃课、跑网吧、下了晚自习 跑去女生宿舍勾搭妹子……现在想来,我很多坏毛病大概都是跟他混在一起学来 的。 在那个叛逆的时代,李军在我眼里几乎就是纵横四海里的发哥,散发着强烈 的偶像光辉。 然而李军有个致命的弱点:没钱。 所以每次打完球跑去小卖部,他就会拍拍我的肩膀说,小安,忘记带钱包了, 这次你先请,下次我来。 小安,我看上了一双球鞋,先借我点,下次还你。 小安,我跟朋友出去唱歌,先借我点钱,下次还你。 …… 李军身上当然带着钱包,他无数次的在我面前掏出来,很大度的说,小安, 这次我请了!当然,钱包从来没有打开过,我也从不会让他打开,因为钱包就像 女人的内衣一样,看起来饱满圆润恨不得有36D,万一脱下来却只有两个荷包蛋, 那是件很尴尬的事情,所以我不会让一个男人把这种尴尬展示出来,对李军来说, 那必然是最伤他的一件事。 当然,他也从来没还过我的钱,我也没在意过,在那个一双回力鞋就已经是 牛逼的装备的时代,脚上穿着耐克的我一直是他们艳羡的对象,我喜欢这种感觉, 当然不会真的问他们要钱,那既没面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