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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红色麋鹿内容简介:有一天我蠢到家的作者居然穿书了文案:K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的男主。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蠢到辣眼睛的作者穿进了自己的书里。你这样根深蒂固地生在我心上,我想,全世界除了你都已经死亡。——莎士比亚CP:男主X作者片段灭文HE日记1新历年……算了,管它几几年,反正这日子是假的,这世界都是假的,写了也没什么意思。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作者居然开始放弃引用那些烂大街的诗词开始写诗了。看看这惨不忍睹的文笔:你的眼睛像月亮一样发亮你的嘴唇像玫瑰一样血红哦我爱你普林斯公主看到你的容颜,我就开始思考生存与死亡,这个永恒的话题……这怎么听都不像是求爱诗吧?哦,光明神黑暗神或者其他的什么能管管这个作者的神啊,求他停下这可怕的行为吧。哪怕胡乱引用名家名作也比现在要好多了……我敢打赌,贝拉听到这诗明天肯定得揍我。顺带一提,我是这本书的男主角K,贝拉是这本书的女主角。整本书只有我们两个知道这是本书,在剧情之外有自我意识,可以在剧情大神管不到的地方做些自己的事情。别问为什么我叫K,而不是正常的杰克威廉什么的。因为作者觉得这很酷。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日记2我果然被贝拉揍了。日记10我升官了……好吧,我也不知道自己随便散个步都能随手救起魔族的公主,被皇帝表彰……别问我为什么我救的是魔族的公主我们皇帝就要给我升官,明明我们两族关系不好啊喂。总之,我穿着那一身新的官服去找贝尔的时候被她狠狠地嘲笑了一通。于是我拿她的名字嘲笑了她一通。是的,我们蠢作者虽然用的中文写文,但总是加些哦,啊,老伙计,我的神啊……这类词进去强行翻译腔。他写的时候脑内脑补自己写的是英文,虽然实际写出来既不翻译腔也完全没有英文的感觉。就像贝拉的姓,她姓普林斯,名字是伊莎贝拉。照英语的习惯吧,应该叫她伊莎贝拉公主——PrincessIsabel,但我们作者的英语太差了,硬生生把人叫成了普林斯公主。而且普林斯这个词吧,其实在英语里面就是王子——prince。所以说,确切地说,每次我叫贝尔,都叫她王子公主,princessprince。哈哈哈哈哈哈哈,真的特别好笑有没有!最开始贝拉还不理解这么好笑的点,被我笑多了以后……她就开始打我了。今天也是毫不例外地被揍了呢,微笑。日记20魔族要和我们缓和关系,因为他们的公主疯狂地爱上了我。……这套路我好熟悉,有点害怕。日记25果然,她要找贝拉单挑,因为我的一颗“芳心”都在贝拉身上。妹子你是产生了什么错觉……好吧,你没有感觉,你只是剧情的提线木偶而已。日记30贝拉赢了,她果然把我揍了一顿。每次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