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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2页)
的节奏,表明这个问题并不是随便问问,顾颐原本准备顺着他的话点下去的头,在半途就停住了:“……不是。我是到海天之后才认识的莉莉。她也不是我女朋友,不过是认的老乡罢了。”“是吗?”唐骥笑容不变,仍旧追问,“那你怎么去了海天呢?”“因为我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不能做白天的工作,所以原公司倒闭之后,我有将近一年没找到工作,就去了海天。”“日光性……皮炎?”唐骥微微扬起一边眉毛,重复了一遍。“是。”顾颐已经听见了办公室外面极其轻微的脚步声——唐骥今天不是一个人来的,跟在他身边的还有他的助理桑琳。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女人,生了一张古典的鹅蛋脸,眉眼之间却满是艳丽张扬,耳朵上一对大圈耳环晃来晃去,镶的单粒红宝石像一点火焰似的引人注目。门被轻轻推开,桑琳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进来,把咖啡放到唐骥眼前,就默然站到了另一边的窗口上。顾颐不用回头,就知道办公室的门刚才已经被她轻轻锁上了。这扇门看起来像是实木的,但里面应该夹了钢板,即使是异类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冲破的。而办公室里的两扇窗户,一扇在桑琳身边,一扇在唐骥身后。桑琳垂手站着,像是个规矩且负责的助理。她不单容貌艳丽,还有相当傲人的三围,即使穿着宽松的外套,仍旧不可忽视。不过顾颐更注意的是她的双手。桑琳左手食指戴了一枚蛇形白金戒指,蛇眼也镶着红宝石,同样的熤熤生辉,以至于一般人大约都会被这枚戒指吸引,而忽略了她右手食指关节处的茧子——那是枪茧。猎魔人里用枪的不少。因为他们的猎物通常都有超常的移动速度,借助枪或弓弩之类的器械,能够大大提高击中率。不过相对的,因为子弹和箭矢面积小,对异类的杀伤力也就小一些,除非击中要害,否则也难以致命。真正高超的猎魔人,往往不会选择枪,倒是低阶的猎魔人比较常用。不过,在面对一个想要逃跑的异类时,枪往往比刀更有用。日光性皮炎,是顾颐这一族常用的借口,所以如果是一个经验老到的猎魔人,可能会觉得十分耳熟。“这个毛病我也听说过,是挺麻烦的。”唐骥似乎没有察觉有什么不对,仍旧似笑非笑地问,“传染吗?”顾颐微微垂下眼睛:“不传染,这是免疫力的问题。只是——在阳光下久了就会起红疹和水泡,看着很……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哦——”唐骥很夸张地摸摸下巴,转了转眼珠,“这么说,你有三四年没再干过进出口业务了?”“是的……”顾颐微微低下头。现在他也不想要这份工作了,最好唐骥以此为借口炒了他的鱿鱼,虽然经济上可能要紧一点儿,但他也不想在两个猎魔人中间过日子。可惜唐骥可能天生就是来跟顾颐作对的,他眼珠子转了一会儿,最后却啪地一声合起了顾颐的简历:“行,那你就好好干吧。”顾颐有一瞬间觉得自己被噎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能缓过气来:“那我就去工作了。”“去吧。”唐骥十分大爷地摆了摆手,看那模样只差说跪安了。桑琳倒是很客气地走过去,抢在顾颐前面打开了门,目送他走回自己的工作间,才转头看向唐骥。唐骥把两条长腿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