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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贝尔夫人(正文) (第2/6页)
“那我做不了。”他没听完就回绝了。 我拿出一把钱放在他面前。 坎贝尔抬头看我:“但是我可以学。” 我强行不让自己笑出来:“也不需要学,我想聘你做我的同居人,让我当坎贝尔夫人。” 这便是马克·吐温《百万英镑》所处的时代,拜金主义甚嚣尘上,社会对金钱奴性十足得像在伺候一位神明,更何况我又不提过分要求。于是一句“事成之后必有重谢”作为结语过后,坎贝尔已经起身拿上自己简单的行囊,又把他的手臂递过来示意我挽着他:“那么夫人,接下来我们去哪?” 我连忙靠到他身边,一道出了病房:“坎贝尔先生,你对这边熟门熟路,先找个房子吧?钱不是问题,我要清净的……” 他不着痕迹地瞄了我一眼:“坎贝尔夫人还会这么称呼她的丈夫吗?” “那么,诺顿!走我们去看房子吧!” 有个本地人就是方便,有钱则更方便,很快诺顿便找到了合适的住所。虽然我用自己从未来带的仿制珠宝在当铺里换了笔不小的资金,但是东区的住所终归是不宽裕的,所以能有一间配置单独卫浴的砖砌平房,已是非常不错的甚至惹人艳羡的了。 卧室只有一间,勉强算宽敞,我便在两个单人床之间安放了些许家具杂物。于是到了这一步,诺顿才意识到,他好像并不是来当真正的丈夫的。 我笑着去看他因为这个误会的欲言又止,这种感觉令我忍不住想让这张阴郁的脸上出现别的心情:“怎么,难道你想说这是另外的价钱……” “我不至于此。”诺顿把箱子高高地码在我俩之间的家具上,连同他淡漠的声音一道被隔开,“只是在想怎么拒绝,又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合作友谊。” “毕竟……”他继续整理杂物,“我只打算假装结了婚,可不考虑真的成家,也不想找个女人。” “嗯?”我有点意外,毕竟在伦敦东区,我可看到不少比他落魄许多的人还成天想着温柔乡————诺顿比他们体面得多,在这种地方应当是不错的择偶标准。 “在这伦敦城里,在这大英帝国,只有这么点收入的东区人不该娶妻。” 说到这里,我名义上的丈夫抬头稀奇地瞧了他妻子一眼,活像在看不可理喻的厄庇墨透斯【1】: “夫人也是此地居民,难道不知道有老婆就会有孩子,就会花钱吗————能叫人整天不停的忙碌都被打水漂,所以我得好好专心工作,并将这些薪水攥紧点。” 他很有被聘用的自觉,动作也十分麻利,至少是以我达不到的速度和规划能力,将这间居室在饭点以前就收拾出了住人的样子。本来我是要一起干活的,然而没一会儿他就抢走了我手头的事情,满脸写着“你干不好”。 这下该吃饭了,我弄不太来这个时代的厨灶,因此诺顿的脸上真的就不再是坚冰不化了:他承认他为我的笨手笨脚感到惊骇。 后来我解释过,说是没用过这种厨房,依旧不能洗清自己在他心里“家里的事儿别想指望这家伙”的印象。 “介意我留盏灯么,”晚上诺顿问我,手里拿着不知哪来的蜡烛,“我自己买,不会叫你破费。” 我把自己的煤油灯递过去:“你用吧,反正我要出门。” 我的丈夫再次一言难尽地看了我一眼,最后只留下句“注意安全”。 还好他很自觉不多管……我松了口气,向着白教堂游荡,指望能蹲守到杰克。 东区夜行不是个轻松活,何况我顶着妓女的脸,似乎有男人认识她并试图纠缠我,但还好掏点钱给他喝酒也能打发掉……这时候我注意到了附近奇怪的声音,好奇心使我听了一会儿,这才难堪地意识到这是哪两位或者几位,在做不可描述的交易。 上哪去找杰克?我思索着。当时初到的地方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又出于怂没敢跟踪他,这下只能在历史记载的区域守株待兔,加上人生地不熟,查一个人确实不轻松————初出茅庐的夜晚,我一无所获是正常的。 我回去了,天也亮了,诺顿正坐在晨光中,又与我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使我注意到他的睫毛长而密,眼睛黑而深邃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