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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语言的缺乏,种种问题摆在眼前,在一起,完全不可能。颜景相信,那个聪明的孩子很快就能想通这一点。叔已经不小了,才没力气陪他玩什么轰轰烈烈的忘年之恋。***戎紫果然很聪明,起初还发短信过来问候,颜景一直不理他,他就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乖乖的不再发信息过来了。果然还是少年心性,喜欢的感觉来的容易,去的也快。戎紫能有这么高的觉悟,颜景自然十分欣慰,压在心底的石头也终于慢慢的落了地。这天下午,颜景突然收到了欧阳朔的短信,说是有个老朋友知道他回国了,在明月楼摆了桌酒席给他接风。那个老朋友就是小时候的玩伴刘志刚。刘家和白家有点儿类似,祖上都是学医出身,因为父辈们关系很好,颜景小时候经常跟刘志刚、白少博他们混在一起,刘志刚对颜景是出了名的好,总是摆出一副兄长的姿态,颜景心里挺敬重他,一直尊称他一声“刘哥”。高三那年,颜景出国后就跟他断了联系,后来听说他医学院毕业又下海经商去了。既然今天是他请客,颜景总得卖他这个面子。下午六点,颜景准时打车到了明月楼。这家酒楼看上去十分豪华,门口挂着漂亮的灯笼,大厅里摆着各种精致的屏风和盆景,喜气洋洋的中国结,雕刻着古典花纹的桌椅,宽阔的红地毯,穿着合身旗袍的女服务员,再加上悠扬的民族乐曲,整个酒楼都是非常统一的中国风,看得出店长是个比较守旧的人。颜景进门之后在前台报了刘志刚的名字,就被服务员领到了二楼的VIP包间,推开门,里面围着圆桌坐了四个人。刘志刚,白少博,欧阳朔,欧阳朔旁边还坐着一个十五岁出头的男孩子,一见颜景就笑嘻嘻扑了过来。“颜叔!!”颜景摸了摸男孩的头,微笑着说:“于翔,你怎么在这儿?”“舅舅请吃饭,我就顺便跟过来了。”蹭饭的于翔一脸灿烂的笑容,“而且,我听说舅舅要请的人是你,更迫不及待的跟过来了。”说完,非常正经地补充了一句,“颜叔,自从法国一别后,我一直很怀念你。”“怀念?叔还没死呢。”颜景忍不住弹他一个爆栗。“啊不,想念,想念嘛,你知道我中文不好,不要介意我用词失误。”于翔抬头看他,笑得很无辜。颜景忍不住又头痛起来。他最讨厌这种无辜的笑容。他的内心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雨洗涤,早就长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可是,每次看见这种纯真灿烂的笑脸,他还是会莫名其妙的心软。跟于翔是在法国认识的,这臭小孩惹了麻烦被人揍,颜景看在两人都是华夏同胞的份上出手救了他,于是一根筋的于翔同学整天把颜叔叔当救命恩人一样崇拜,每次看见他都双眼发亮,还在同学中到处宣扬说“我颜叔功夫可厉害了,一拳过去就把那混混揍得人仰马翻!”拜托,那是因为混混脚下正好有块砖,叔的拳头还没碰到他下巴,他就自己绊倒了。每次被于翔夸得天花乱坠,颜景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招惹到这种不成熟的小屁孩。且不说最近的戎紫,之前那个于翔也是每次见到都会扑过来黏着他。颜景觉得自己冷着脸的样子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