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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前尘(上) (第1/3页)
爷爷出生于民国九年(西元1920年),当时正值军阀割据末期,爷爷家乡江西是直系地盘,老家吉安是非常乡下的地方,尚算苟安一隅。 七岁时(西元1927年),爷爷身染腹疾已药石罔效徘徊生死之间,本应该就此绝命,太公、太婆四处求神问卜,不曾想竟意外找到了个茅山道人。 此茅山道人甚有方术,先以罌粟花汁所炼之鸦片缓解爷爷身上病痛,但当时鸦片在中国已是明定的禁药,故价格昂贵异常。 李家书香门第虽然世代为官,但传承至今仅剩良田几亩,往常一部分的田地租给乡里乡亲收些微薄佃租,剩下一部份自己耕作,日子不算为难,但也不算富裕之家。 鸦片治标不治本,只能缓解疼痛,死也只是时间问题,道人遂以「祝巫」之法相询太公、太婆,二老心想已别无他法,死马作活马医。 祝巫其实就是以邪术降神,分为祈祷及诅咒两大类,而用来救爷爷的方法属于诅咒。 茅山道人言此术必须先备妥灵石一只,取爷爷心血以抽三魂离体,后以祝巫招请与我李家有渊源的鬼神协助将蕴含爷爷三魂的心血封入灵石之内。 再取一张红纸书写爷爷的生辰八字包裹灵石,择一风水宝地以土掩埋建坟立碑,看似为生基的一种。 建坟的目的为掩魂,遮蔽鬼眼,立碑则是诈死,欺瞒阴间的判官。 与一般生基不同的是,爷爷当时已命悬一线药石罔效,必须杀生血祭灵石来养魂。 茅山道人讲明,由入土立碑之日起算,每日需餵雉子人血一茶盏;于碑前杀生灵,祭其血以浇灌灵石处,足七七四十九日方可救雉子一命。 待七七四十九日后,养魂成功,改为每月饮用人血一茶盏,持续十年才算大功告成。 太公、太婆为救爷爷也管不了这许多,家中几亩田里总有养些鸡、鸭、牛、羊,乡下地界荒地树林也多,不时能抓到一些耗子、黄皮、蛇、鱼、狐狸等等生灵,再不济花点钱买都能撑过头前四十九日。 反而是每日人血一茶盏使二老感到困难。 二老心想仅有两个人,但唯恐挺不过四十九日,又再花了些钱,从隔壁山头买了个童养媳回家,三人轮流取血,总能勉强挺过,而这童养媳就是大奶奶吴氏。 后来十年每月一茶盏的人血,基本都是由大奶奶提供,我小时候曾看过大奶奶的手,手上无数的伤痕,问她的时候总说是因为打仗。 既然人血的问题也解决了,那么最大的问题就是灵石要去哪里找呢? 最后太公把主意动到了李家宗祠祠堂内的青铜鎏金菩萨像上。 据先人所述,此金铜鎏金菩萨像为唐代时期所供奉,传承至今,为李家十分重要的传家之宝,世世代代传承着这么一句话「千金可以散,菩萨不能丢」。 灵石正是菩萨像眉宇之间的一颗白玉珠。 此白玉珠不大,直径约成人小指甲片,但算来也已千年,算得上是千年灵石。 茅山道人明言大小不重要,重要的是灵性,千年以来此石在菩萨像上,受香火、佛经供奉,肯定灵性充盈。 万事俱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