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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9 (第2/2页)
行。”队长知道自己是(强牛──》这个字鲜网显示不出)不过他的:“你这个样子怎麽出去?”可李先压根不觉得这是个难题:“我可以装成一个大胖子啊。反正别人又不知道,你怕什麽?”袁风无语。还真言出必行,男人给自己贴上络腮胡子,找了件宽松的大衣,戴上一副土兮兮的眼镜,看上去就像一个患了肥胖症的模样猥亵的中年大叔。从卫生间里出来把他的手一挽:“走。”袁风欲哭无泪:“去哪?”李先笑道:“你再这麽磨磨蹭蹭的,我就拉你去游乐园坐过山车,老子从小就喜欢坐那个,你看著办。”“我真是怕了你。”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家夥跟他闹脾气,两人之间一有摩擦他就得赶快润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万千万不能和他唱反调,否则後果不堪设想。李先生气从不发火,表面上和你好好过日子,暗地却整得你後悔从娘胎生出来,还有过之无不及,在岛上那一次装出来的同归於尽硬是吓破那些铁汉的胆子,不过,他是一早打定主意玩玩大家还是半途放弃草菅人命,这是个大大的迷。袁风问过他,他不说。不後悔,不得意,仿佛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而已。这个身怀六甲,名副其实的孕夫就这麽大摇大摆地上街游玩去了,一路上他的行为举止都极其自然,没有人知道他那个大大的啤酒肚其实是正在孕育的胎儿,没有伪装的伪装才是天衣无缝的伪装,加之他从容得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换一个人,要是身怀如此惊天骇俗的秘密,绝对乖乖地把自己关在家里,恨不得当一只不问世事的笼中鸟雀。队长开始还有些别扭,到後来也不禁佩服他了,他就喜欢男人处事不惊的个性,什麽都不在乎,却深知取舍,一点都不吝啬,唯独看重情义和原则。并不求不食人间烟火那样的纯净和淡定,但是又不肯做彻头彻尾的凡夫俗子。他的生活没有复杂的颜色,却是精彩的。被命运主宰,同时又主宰命运,拥有他的人又怎不觉得三生有幸?袁风渐渐放开了紧张的心情,和他肩并肩,赏玩著眼前的喧嚣或各色景致。而李先那里,反正有男人护著他,想往哪走全凭直觉,想吃什麽毫不顾忌。只要是对胎儿无害的美食皆不放过,想看热闹就去,一点都不怕拥挤的人群。毕竟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过度保护,怀孕不是禁足的理由,就如软弱不能归咎於不幸。人要想得开,才能因祸得福。前怕虎後怕狼的,也就只能当任人宰割的羔羊了。能逛的地方都逛了,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孕夫身上的队长不小心落在後头,赶上去的时候被他踢了一脚:“别像一只跟屁虫,你拿出点激情行不行?”队长苦著脸,心里腹诽:如果我像你逛街也能逛得像高潮了那样兴奋,老子还有什麽前途?李先似乎知道他在埋怨什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後转身就走,袁风赶快追上去,却不小心撞到路人,等他回过神,生怕孕夫被人群淹没放眼急急望去,居然看见强悍的一幕──只见李先扭著一个陌生男人的臂膀,逼他跪在地上,同时一只脚踩在他背上,眼神冷厉,模样威武,全然忘自己是个不久之後就要分娩的孕夫。“小偷。”他言简意赅,用下巴点了点那个被他制住痛得面容扭曲半点都不敢挣扎的男人,队长从他手上将人扭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