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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也许他的金发天使可以常常看到。厄玛?格莉丝。但我至少应该满足。可是晚上,我照例又做了那些欲求不满的梦,主角没变,可是精彩绝伦的程度和第二天一塌糊涂的床单让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男子汉了。我也终于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把床单交给玛丽阿姨,顺带接受盥洗室一干小姑娘飞红着脸提出来帮我换洗衣服的好意。日子总的来说很不错。第十章每个月的第一天我都有全天的时间可以外出。十二月的第一天,我提着我那宝贝的丝绒盒子,拿着采购清单一大清早就出了门。说实话,柏林的好地方我还没见识过多少,过去的几年我没兴趣去了解,而现在的我却变得很喜欢这个城市。步行来到亚历山大广场,远远就看见一大队士兵,穿黄色卡齐布军装,右袖戴万字袖标,手持重型枪械,列队齐走。却有一个人吊儿郎当,摇摇晃晃,双手背在身后,捏着一条黑色棍鞭,穿着褐色大马靴,在一旁领着队。听说那是元首的冲锋队。我准备绕道走人。远远地看见了我,他立即让队伍停在原地,三步并两步地跑了过来,还在老远处就冲我招手。“嘿,又见面了。”他兴高采烈地跟我打着招呼。我硬着头皮收住了脚:“您好,罗姆队长。”“喂,你可别叫得那么生分,叫我恩斯特就可以了。”他大敞着褐黄色的军大衣,戴着一条咖啡色的粗呢围巾,两手插在马裤的口袋里,显得潇洒不羁又浪荡可爱。他上下看了看我,“今天难得见你出门,我带你去玩玩?”我谢谢了他的好意,摇了摇头:“我看您有部下在,还忙着呢。”他一听笑了,“我今天不过一时兴起,跑来看看他们出勤而已。”他回头冲还在立正的队伍招了招手,一个大个子冲锋队士兵立即小跑过来敬礼:“长官。”“你继续带队吧,我先走了。把车开过来。”“是,长官。”他转过来对我狡猾地笑了笑,意思是这下好了吧,看你还怎么说。我被他逗乐了,“好吧长官,我们去哪儿?”“你是男人吧,是男人我们就喝酒去!”他一把捞过我的肩膀,“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的。”他冲我神秘地眨眨眼。下了车,才发现是东城区的一家歌舞夜总会,名字是“冬城睡莲”。大白天的外面也闪烁着一大片霓彩,越往里走越是一片漆黑,最里面是一间及其开阔的大厅,四壁亮着暗黄色的灯,里面熙熙攘攘。门口的几个人看见恩斯特进来,一下子围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