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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第1/2页)
势力的时候。他不愿意在自己通向权利最顶端的道路上出现任何不安因素,于是他找到了我,用统领全国兵马的半块兵符换到了如今这个可以坐的稳稳的皇位。我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十岁以后,我没有做过任何赔本的生意,每次做生意时我总是爱看着自己的手思考,很多人都说这双手很漂亮,我也这么认为,修长,白皙,有力,不像是一个长期握剑的江湖人的手,但是,那些称赞过我的手的人绝对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冻成冰坨的干硬土地上挖过红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下挖过煤。十岁以前的我品尝过各种痛苦,饥饿,寒冷,贫穷,屈辱,但是我知道我要活下去,我不甘心就这么死掉,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任何人教过我任何是非观念,我只知道,我要活下去,所以,我去偷,去抢,甚至出卖自己。你要知道,在一个孩子心中,饥饿是一个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概念,十岁那年,一个乡下的土财主用一块冷硬的馒头换去了我的童贞,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或许那时只是一个男孩,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并不只是身体的痛苦,更大的是心理的折磨,我至今不知道这笔生意做的是不是划算,我只知道不管我现在吃过多么美味可口的糕点在记忆中最深刻的仍然是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硬馒头下咽的滋味,而那个土财主在进入我时咧开嘴露出的深褐色的黄板牙至今是困扰我安然睡眠的噩梦。那次事情之后,我被上一任锦园主人也就是我的师傅捡回锦园,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他给我衣服穿,给我足够的食物吃,他教我念书,教我怎么做生意,教我天下第一的武功,也同样教我怎么在床上伺候他……这些,我全部学的很好,非常好。三年后,我找到那个财主用一柄三尺长的砍刀插到了他的嘴里。五年后,我在床上用一根银针刺入师傅的头骨,插入他的脑髓。无上的权利富可敌国的财富,那时只有十几岁的我就如同一个乡下暴发户,我酗酒,赌博,享受锦衣玉食,睡最美丽的男人女人,挑战最强的高手。但是这种生活总是会让人很快就厌倦,醉无可醉,吃过了最好的食物,睡过了最美的人,挑战过所谓最强的高手,剩下的,只是一种厌倦,早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生活。直到遇到了他。那天晚上,原本是去谈一笔生意。从勾栏院出来时,许是和的微醺了,竟觉得在厅堂中一个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