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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2页)
也没向蓝天要。不过,不还总不是个事儿。蓝天又把那把钥匙找出来看。黑暗是一个可以让邪念飞速成长的地方。看着看着,突然特别想在这钥匙上亲一口。最好再在不怎么正经的地方蹭上两下。这样,还给他以后...天哪,STOP!蓝天想:太变态了!你真是太变态了!蓝天被自己邪恶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把钥匙扔到枕头旁边,觉得自己确实是大大的不应该。幸亏“意识”这种东西只有自己才清楚。如果像电影里面拍的,让其他人得知了他这样猥琐的念头,那可真是...可真是...可真是...睡觉!睡觉!蓝天告诉自己,一定要睡觉!闭上眼睛躺了一小会儿,蓝天又伸出爪子,抓住钥匙飞快地往枕头下面一塞,这事儿才终于算是结了。周二天是星期六,郑前说中午一起去吃小火锅,所以蓝天也没有起得太早。醒来之后就在被子里拱来拱去,想,这个郑前,赚了那么多,为啥恩格尔系数还是这么高呢?根据蓝天的估计,郑前的开销,至少有90%是用在吃这件事上。这个百分比,简直惨绝人寰。最穷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不一定会出现这样的数字。蓝天对郑前的印象一直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吃了再睡,睡了再吃。可是生存能力却超强的那种野生动物。从没想过郑前为什么仍然是单身。所以,若不是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小事,恐怕蓝天依旧不会思考这个问题。第一件事是在经过天桥的时候发生的。郑前没留意,一下踩到一个美眉的脚。“哎!”美眉怒气冲冲地转过头来,一看见郑前,凶巴巴立刻变成了娇滴滴。声音特别嗲地说:“你真讨厌~”郑前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美眉一眼,头也不回地继续越远。蓝天觉得这个美眉真是可怜。明明被人踩到,还要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哎,谁让她花痴发的不是个地方呢。第二件事出现在两个人吃小火锅的时候。刚一落座,蓝天就听见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回过头一看,是本科同学。一个叫梅言的女孩子。在男生之中颇受欢迎。自恋程度令人发指。人如其名,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媚眼勾人。自以为清纯美艳。当然,在当时蓝天是完全不知道这些的,觉得这个女孩子是真的惹人怜爱。直到被一个关系不错的女同学教训了一顿,说蓝天分不清真假,他对她才有了初步的认识。虽然,上学时并没有太多交集,可是同学毕竟是同学。多年后在这里碰到,自然不能不理不睬。所以蓝天很热情地邀请她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