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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豆空空文案:从民国到现代,清欢早已完成了蛹化蝶般的蜕变,少年美貌的躯壳住着来自民国的灵魂……一百岁的小先生为了生活而变换身份,因此有了一段段的奇遇,他主导着他人的故事……不老不死的体质,让他看尽沧桑,却因为其神秘和特别吸引着那些人前仆后继的追求……前尘卷:出生在民国的清欢,在全是公子少爷的学堂里被欺凌,而后被设计成了替死鬼,却不想机缘巧合之下拥有了不老不死的身体,非自愿的情况下陷入了军阀混战之中,曾经的同学,现在的上司,他要如何周旋……关键字:清欢;民国;不老;不死;时空;悬疑;灵异第一卷前尘第1章学堂生活官鸿学堂,如今已经是新式学堂了,也是本城最好的学堂。清欢能上这所学堂并不容易,学堂收的都是有家世有背景的学生,清欢家早已没落了,就是供他上一所普通学堂都勉强,更何况是这样的新式学堂呢?可是那省长家的人突然来说是资助他上这所学堂,说是因为他的八字和省长家的公子很合所以让他和公子一起上学——其实在早些年的话这个叫“伴读”。省长家的公子是独生子,生辰是在七月十五,八字全阴,打出生起就疾病缠身——而清欢,巧合的是,两人几乎是同时出生的,清欢原先身体也不大好,不过三岁时被煤油烫了脸之后,一切的灾厄似乎都离他远去了,当然,只是他自身,不到十岁,清欢家境破败,父母也相继离世,如今只是一位独眼的老家人在照顾他起居。清欢其实是不想要去的,可是那发话的可是省长,也由不得他不去。这也注定了他在这所学堂里多灾多难。他在这里就是个异类——家境不好,而且容貌丑陋。如果只看清欢的半张脸,端秀柔美,杏仁眼里总是透着一股水意,有几分女儿态,只是再看另外半边脸,那就完全不同了,被烫伤留下的疤痕交错着,很是狰狞。所以被欺负,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我、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被人突然出现的人撞得书洒了一地,可是要道歉的还是他。他一边道歉一边蹲下身去捡书,却被一只穿着擦得锃亮的黑色西洋皮鞋给踹坐在了地上——肩膀火辣辣地疼——这些公子少爷根本不知道这样穿着皮鞋踢人有多疼,或许他们知道,但是他们就是故意这样的。“长得真丑……”踢人的那个清欢认识,他是城南首富家的少爷楼暮云:“看着就让人恶心……”他身后的几个公子哥儿也嘻嘻哈哈着。“哎,丑八怪,你把暮云的鞋子弄脏了,还不把它擦干净?”一个戴着黑色学生帽的是楼暮云的表弟名唤莫乾的开口。清欢看了看楼暮云明显干净无比的鞋,有些犹豫。“动作快点,我们赶时间去踢球。”“快点,想要再挨一脚吗?”那几个人催促着,清欢只得从口袋里掏出干净的蓝色手帕,慢慢地给楼暮云擦鞋,他擦得很仔细,清欢的手长得很漂亮,比男子要白皙,比女子要修长,根根分明,如同玉笋一般……楼暮云突然烦躁地把清欢的手给踢开,嘟囔了一句“慢死了”然后大跨步往前走了,其余人面面相觑,还是跟上去了。清欢叹口气,把手帕给折叠好放进口袋里,再把自己的书一本本捡回来,起身的时候他看到了站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