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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2页)
别远,对刘洋来说就挺远了,他倒是说过让刘洋直接来他家住两天,到时候一起去学校比较方便,可刘洋还是选择了回老家。事实上他也只是说说而已,虽然感情不错,但是他是那种个人意识很强的人,有点小孤僻,其实不活泼,怎么会喜欢跟人住一起呢?报到时刘洋倒是犯了好心,到了广州还在车站等他,那时候是父亲与他一起去的,父亲和他完全不是一个各种,要健谈许多,两个人一路不停歇,到最后父亲甚至有些将他托付给刘洋的意思,然后就是按着流程走了,他也没多记住,主要是父亲在弄,去查看宿舍时发现自己和刘洋居然分到了一起,才真正松了口气,毕竟是认识的呵。其实他的专业是服从派送的,他的分数没有刘洋的高,填他的学校有些危险,刘海是特意填的土木工程,他完全是随机的,最终都派送到一个专业去,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收拾床铺什么的全都是他父亲做的,他本来就不是个会干家务的人,除了读书,他是几乎没有任务,朋友也不算多,以至于上了大学反而混不太开了,应该说,如果不是因为刘洋,大约他就是大学里常见的隐形人物吧。大学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大约是军训吧,半个月的军训差点没把他折腾死。可是明明是在夏季的军训,烈日下暴晒了那么长的时间,他居然没有多黑,在男生堆里越发衬托的白皙,时常被刘洋耻笑。除了无视,子凉还真不知道能干嘛,况且他也累的没力气说话了,他又不是刘洋那样精力旺盛的人,他绝对是普通的宅男。军训结束后,他居然也开始跑步了,起因还是刘洋,那人居然能够坚持一大清早起来抓他去跑步,说是他体力差到连他都看不过眼了。其实他的很多习惯都是被刘洋带动影响的,以至于连原先的木讷性子也开朗了些,连带着宿舍几个人的关系也很好。其实他们宿舍四人有三个南方人,只有刘洋一个北方人,但是他却是跟所有人都关系最好,算是宿舍最混的开的人。不好相信的是刘洋居然会做饭,不过前提是他们必须打下手还有洗碗,他是个讨厌洗碗的人。子凉也是那时候才开始学做家务的,当然也摔过碗,不过他们宿舍都是直接拿饭盒当碗的,抗摔。大约是因为和刘洋要熟悉些,他也就跟他要好些,其实子凉本身就是个脾气软的,想想刘洋是为他好,也就乖乖地办了。他们两也只有社团是不同的,刘洋参加的是篮球社和田径社,而他只参加了文学社,事实上他也没喜欢过运动,唯一的兴趣也就写写东西看看书罢了,可是偶尔遇到大型比赛还是会被勒令去给刘洋加油,那个人人总是强势地揉着他的发,吼他,你好意思不来?而他只是温温地笑,表明了不好意思,然后乖乖地去当“家属”,递水递毛巾,看他像匹脱僵的野马在场上奔驰,时常是在露天的cao场上看着,灼热的阳光强烈地眼睛都有些睁不开,却忍不住看着场上的人,他总不是在看比赛,而是看刘洋。几乎很少有人能灿烂灼目得像夏季的阳光,让人没法移开视线,或许是过分地靠近和依赖,他为自己这些莫名的情愫找了太多的理由,却终究抵不过一句心动了。子凉一直是知道的,喜欢文学喜欢使得他接触过的书籍要比别人多得多,他总是比别人要理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