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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直是惊喜。他很喜欢亨特农场,住在这里的两天让他感到平静,兰斯也是个很好相处的年轻人。但他的病已经好了,没有理由再打扰这个热心的大个子。他决定明天就离开:“镇上离这儿远吗?有车站吗?”“有些远,我可以开拖拉机送你过去。”兰斯放下勺子,愣愣地,好像没想到一样,“你要走了吗?可是周三镇上面包店的萝丝结婚,我收到了邀请,我猜你也会有兴趣去看看,乡下的婚礼都很热闹。”叶群当然有兴趣,他希望可以在生命最后的这段时光里尽可能地体验不同的生活,但他不想继续蹭吃蹭喝。他委婉地说:“我不能再打搅你了。”“一点儿都不,你一点儿都不打搅我,相反,我非常乐意你继续住下去。”兰斯真诚地看着他,棕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期待,“你知道的,我一个人住,你完全不会打扰到我,有你陪伴我很开心。”德州人都这么热情吗?叶群在心里质疑道,但他完全没有办法拒绝这双葡萄一样的狗狗眼。他点了点头:“好吧,我会留下来,不过你必须让我做点儿什么,不然我会良心不安的。”十一月即将入冬,处于农闲时节。兰斯每天其实也没什么事可以做。叶群很久没有这么悠闲过了,每天带上相机在兰斯的农场里转来转去,一百五十亩的农场不算大,但伍德兰的乡下每一寸都很值得取景。其中一百来亩种着玉米,还有一个十亩左右的小湖泊,掩映在遮天蔽日的庭荫树和挺直的翠柏下。宅子前的是个小花园,木槿和风信子簇拥在花篱里,深粉色和紫色的花朵把这栋白色的小房子点缀得很漂亮。宅子附近是一栋木制谷仓,后院是牧舍,还种着一些水果,当然现在是深秋,叶群只能看到苹果树上还挂着红彤彤的苹果。总而言之,兰斯的小农场虽然很美,但作物也很单一,连自给自足都无法实现,叶群虽然在城市长大,现在也有点怀疑他的农场到底能不能盈利。从农场看出去,一座山脉在地平线尽头拔地而起,是这片广阔的平原中唯一的起伏。兰斯说山的那一边,就是宽广蔚蓝的海湾。“如果明年春天你再来这里,会看到绿色的田野,金黄的向日葵,到时候可以带你去林子里打猎,附近有个大湖可以钓鱼……”兰斯兴致勃勃地提议道。真是个特别淳朴热情的人啊,看着那颗单纯无害的毛球叶群默默地想。短短三天,兰斯已经完全把他当成朋友了,他也一样,他们分享彼此的生活,就像刚交到死党的两个八年级小伙。在以前他不是那么容易认可一个朋友的,他二十七九岁了。但也许是兰斯比较特别,也许是疾病让他的心态有所改变。但他明年春天肯定会躺在医院或者家里,他是个保守的人,不想死在异国他乡的路上。第3章婚礼的那天,叶群特地早起,他下楼时兰斯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在看到叶群惊悚的表情后不由伸手摸了摸光洁的下巴,羞涩地笑了:“我变化很大吗?”兰斯仍穿着睡衣,但把遮了半张脸的浓密胡须刮掉了,露出英俊而端正的脸来,无暇的五官和轮廓此刻没有了胡子的遮挡,简直俊美得过分了。他的皮肤很白,而且很光滑,显得非常年轻阳光,兰斯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过来时,叶群的心震颤了一下:“你多少岁了?看起来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