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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够看清兰斯被晨曦灼成金色的睫毛,长而卷曲,微微地翮动,像一只落进他心里的蝴蝶。他们像两个傻子一样久久地互相凝视,脸上都挂着梦游一般的微笑。空气像蜜糖一样在他们之间变得越来越浓稠,如同有吸引力一样把他们的距离越拉越近,在嘴唇即将相接的那一刻,一声“汪”叫迅速驱散了房间里所有的暧昧气氛。“噢,三明治……”兰斯垂下肩膀,无奈地走过去握住小狗的两只前爪把它举起来,小声嘀咕,“坏男孩,我们说好了你不能随便闯进来。”“你在跟它说什么?”叶群在身后狐疑地问。“没什么。”兰斯转头露出灿烂的笑脸,叶群裹着毯子光脚跳下床,“你给三明治喂早餐了吗?”“当然了。”兰斯不赞同地看着他赤裸的脚踝,忙着把他赶回床上,“嘿,你不能光脚踩在地板上,现在还没有供暖,会很凉。”叶群脚趾瑟缩了一下,乖乖躺回了床上,向着三明治伸出双臂:“过来——乖儿子,来抱抱。”兰斯立刻把三明治藏到身后,语气有点委屈:“你今天第一个抱的都不是我。”“别开玩笑了,”叶群摇着头,“和一只狗吃醋?”兰斯葡萄一样的浅棕眼睛巴巴地望着他,迟迟没有动作。叶群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这个家里,论卖萌三明治只能排第二,它的主人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招架不了。“好吧,那你过来让我抱一下。”兰斯立刻给了他一个热情的熊抱,在叶群差点被闷死之前把三明治塞到了他怀里,叶群抱着狗嫌弃道;“亨特先生,请问您今年几岁啦?”“比你小四岁。”兰斯机智地回答。傻大个其实一点都不傻,叶群噎了一下,只好转而把不满发泄在兰斯老土的格子睡衣上。美国人爱穿格子衫,大家都知道,但穿在兰斯这种身材高大体格健美,还有着一张阳光脸庞的型男身上,就显得很暴殄天物了。兰斯的衣柜简直让他看见了想抓狂。整整一排颜色老土的格子衬衫和他爸都不会穿的老头背心大裤衩,或者就是大了一号的球队T恤,叶群怀疑兰斯真的具有审美这种东西吗?这跟直男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也是直男,但他绝对不会买一件同时有着黑红灰三种颜色的法兰绒。“你的审美可不像这个年代的人。”叶群一度怀疑衣柜里是兰斯他爸的衣服,但他不相信一个品味高超的艺术赏评人会有着如此糟糕的审美。兰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憨厚地笑了:“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还有谁?”“我的同事——以前在纽约日报的同事。”叶群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兰斯居然真的穿成这样在西大街上班,好在他们大部分时候都得穿得正式一点,这大概是兰斯这个火星人没有被开除的原因吧。“你穿得比地里的农民还要老土。”叶群毫不留情地批判道。“我本来就是农民。”兰斯不解地说道。“没有人会在不下地的时候也穿成你这样!”叶群忍无可忍地控诉道,“你是刚从土里被挖出来的吗?”“我觉得还好?”兰斯打开衣柜看了看他的那一半,再看了看叶群的,最后看了看叶群本人,犹犹豫豫地说。第11章“你这